BRT仲裁出爐 中市府需給付機電廠商1.8億
台中市府與BRT機電廠商產生履約爭議並交付仲裁,台灣營建仲裁協會的商業仲裁結果出爐,市府應給付1億8千多萬元給機電廠商;交通局表示,尊重仲裁結果,將與機電廠商協商付款,若協商不成,市府不排除進入司法訴訟。

仲裁結果出爐,國民黨市議會黨團痛批台中市政府故意放爛,害市民慘賠1.8億!但交通局長王義川回批,前市府未經驗收就啟用設備,新市府上任後,才會與廠商產生履約爭議,國民黨團根本搞錯對象,要罵也應該罵胡志強的前市府團隊。
這起爭議,是因為前市府於2013年6月,與廠商簽訂BRT機電系統工程,BRT在2014年8月試營運,前市府即先行使用機電設備,2015年8月變更為為優化公車,因此衍生後續設備維護保管權責爭議。

廠商主張市府在2014年先行使用時,就應辦理驗收起算保固,但新市府認為當時設備未完成建置,且未經測試穩定,要求廠商完成契約規定,辦理測試後,才同意驗收。雙方各持己見,最後找來台灣營建仲裁協會,仲裁結果,市府應給付1億8千多萬元給BRT機電廠商。
回顧2014年,正值縣市長選舉,當時的總統、行政院長都來幫BRT背書,BRT急就章上路,不免和選舉有關。交通局表示,台中BRT機電標總預算5億9百萬元,市府已經給付廠商3.2億餘元,還有約1.8億元未給付。市府將與機電廠商協商付款,若協商不成,市府不排除進入司法訴訟。
(民視新聞/李坤錫、余壽生、徐秘康、黃信儒 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