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妻子臉書顯示喪偶 夫跳腳提告求償10萬
台灣每10人中有超過4個人每天看臉書,您有注意過好友臉書感情狀態嗎?台南有一名女子和丈夫分居,把感情狀態改成喪偶,親友震驚紛紛詢問,先生得知後,非常生氣,自己身心受創為由,對妻子求償10萬元,台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喪偶雖然對原告有負面詛咒意味,沒有涉及對先生人格權的貶損,不起訴處分,妻子無需賠償。

台灣人愛上臉書,看看親朋好友動態,注意過臉書上感情狀態有哪些嗎?從單身、已和同性伴侶結婚到一言難盡、喪偶,共有11種,把現代人複雜感情狀態,幾乎囊括。
台南一位女子因為和先生感情不好、分居,把感情狀態改成喪偶,親朋好友嚇得紛紛詢問,先生輾轉得知後,氣得提告,對妻子求償10萬元。
台南地院發言人蔡雅惠表示,「本院法官認為喪偶二字,雖然與原告生存事實不符,但不涉及社會上對於個人評價,不構成侵害名譽,侵害情節並未達嚴重程度,因此判決原告請求並無理由。」
先生認為喪偶分明就是詛咒他,造成身心受創,因此提告,而妻子表示沒有將喪偶訊息公開,沒有羞辱的意圖。而以民法第195條來看,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是能請求賠償的,但要能證明人格權有受損。
臉書原本是親友間掌握動態的最佳媒介,但沒想到成了提告的依據,創辦人祖克柏應該始料未及。
(民視新聞/陳禕瀅、鄧山田、林俊明 高雄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