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孫安佐開認罪庭 最重處十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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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大約一小時又十多分鐘的審理,孫安佐在庭上全面認罪,放棄所有上訴權利,法官也決定將在12月11日宣判關幾年。
藝人孫鵬、狄鶯之子孫安佐,在美非法持有彈藥,台北時間晚間11點在賓州聯邦法院開認罪庭,而目前美國當地未見孫鵬、狄鶯夫婦出庭。

以非移民簽證在美國持有彈藥屬於聯邦重罪(felony),最重可處10年徒刑、罰款25萬美元及3年獄後監督(supervised release),但能否如願早日回台,還是要看法官的量刑輕重。
(民視新聞網/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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