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不聽!2旅客帶中國火腿腸入境 初犯各罰5萬
從今(14)日起,旅客違規從非洲豬瘟疫區攜帶肉製品入境將提高罰款,最高100萬,才上路第一天就已經出現被罰案例。關務署台北關上午於桃園國際機場查獲自中國返台的兩名台灣旅客,以及一名中國旅客,分別攜帶中國火腿腸入境通關,事後台北關對2名台灣旅客開罰5萬元,中國旅客則是罰3萬元。

台北關指出,稽查組於今日上午11時許,於桃園國際機場,查獲自中國返台之本國籍詹姓旅客、中國籍李姓旅客及代姓旅客,以託運及手提行李方式,分別攜帶中國火腿腸,淨重分別為1公斤、0.2公斤及0.4公斤,未據口頭或書面申報,逕擇綠線(免申報)檯通關,爰移請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依規定處置。
海關表示,因為其中2名旅客攜帶的食物為豬肉製品,依據新法的規定各處罰5萬元,另1人攜帶的食物為雞肉製品,處以3萬元罰鍰。
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表示,立法院11月30日三讀修正通過《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條文,總統府並於昨晚發布公告,旅客從今天起如果從非洲豬瘟發生國家,例如中國等入台時,違規攜帶豬肉類或相關製品等產品入境,第1次將開罰5萬元,第2次罰50萬元,第3次以上重罰100萬元。
台北關再次呼籲,國人出國旅遊切勿攜帶未經檢疫合格之動物產品入境,非洲豬瘟目前並無疫苗及藥物可供治療,豬隻一旦感染,致死率可達100%,造成危害至鉅。
(民視新聞網/蔡佩芯 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