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製槍未遂台灣無管轄權 孫安佐案「公訴不受理」
藝人孫鵬跟狄鶯兒子孫安佐,四年前在美國涉犯恐怖威脅,以及外國持有彈藥罪,服刑238天,被遣返回台,但士林地檢署認定他涉犯製槍未遂罪,台灣具有審判權,依法再將他起訴,士林地院今天宣判,認為美國法律不處罰,台灣沒有管轄權,判決「公訴不受理」,藝人狄鶯得知判決結果,簡單回應,謝謝大家關心。

四年前,孫安佐在美國求學時,因為揚言到學校開槍,遭到美國警方搜索,在他寄宿家庭中,查獲手槍零件及1607發子彈,孫安佐服刑後,被遣返回台,又遭士林地檢署,依製槍未遂罪起訴,但法院審理後,判決不受理。

得知兒子判決結果,狄鶯感謝外界關心,因為公訴不受理,孫安佐暫時沒事了,回顧案件歷程,美國賓州檢方,當初認定孫安佐涉犯恐怖威脅罪,以及外國人持有彈藥罪,在服刑238日,孫安佐認罪協商、遣返回台,但士林地檢認為他涉犯製槍未遂,屬於國人在境外犯三年以上重罪,我國仍具有審判權,依法將他起訴,但院方認為,孫安佐不構成美國製槍未遂罪,即便觸犯台灣三年以上重罪,但美國不罰,台灣司法也沒轍,因此裁定公訴不受理。
案件纏訟多年,如今宣判結果出爐,孫安佐另類脫身,但相關案件能否就此畫下句點,還得看檢察官是否上訴,追究到底。
(民視新聞/黃國誠、黃柏榕、吳培嘉 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