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要查!被當通緝犯痛打 男子喊「汰除惡警 否則連150萬都不會接受」
民視新聞/蕭宇珊、黃品翰 台北報導
新北市三重分局搞烏龍,把老百姓當通緝犯,痛打一頓、上銬逮捕,無端被施暴的民眾黃連順,事後被警方提告傷害和妨礙公務,雙方後續進行調解,黃連順要求汰除施暴員警,警方提出撤告並賠償10萬元遭拒,(10月14日)上午,黃連順在立委邱顯智、王婉諭的陪同下,到監察院,說明案發經過。

一群員警聚集在巷子口,一名男子被壓在地上,動彈不得,疑似還遭到毆打。9月底遭三重分局員警,誤認是通緝犯的黃連順,再次拿出證據,指控警察暴行。
員警沒有出示證件,就動手打人,事發當下黃連順被打的鼻青臉腫,上銬帶回派出所後,甚至還遭刑求。
遭警施暴民眾黃連順說,「這一次還好我的兒子他腦袋非常清楚,他錄了一段非常有力的證據,是關於這個員警自己親口承認,他穿便服他並沒有穿制服,然後他也沒有出示警員證,就打我的聲音檔的證據。」

事隔20多天,受害者黃連順跟三重分局互告,進入調解階段,施暴的2名員警,提出撤告並賠償10萬元,黃連順不接受,表示沒有按照警察職權,行使勤務的惡警,一定要汰除,否則連150萬都不會接受。
立委(時力)邱顯智說,「你要去跟人家和解,所以去申請調解,一方面你又去提告,然後是在這種誣告的狀況之下,一方面又告訴媒體去放消息說,黃先生想要索取高價非常非常離譜。」
立委(時力)王婉諭說,「內政委員上也要求在兩週內,應該要有一個初步調查結果,到底發生什麼事情,警察到底有沒有穿制服、有沒有秀證件,到現在都還表示不知情不知道的狀況,這其實非常荒謬。」

三重警察打人事件,重創警察形象,引起監察院高度關注,申請主動調查,透過立案,調查還原事實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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