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叫大陸而非中國?律師搬「中華民國憲法」諷小粉紅:根本自我矮化
影音中心/陳則元報導
超過15年執業經驗的「瑩真律師」,先前曾發布汪小菲與藝人大S的生活費爭議影片,遭到中國網友們砲轟洗版,除了批評律師講述內容之外,最大的爭論點是律師用詞為「中國」,對此許多網友產生強烈不滿,直批瑩真律師沒水準,認為應用「大陸」一詞做稱呼,而律師近日也出聲反駁,表示稱呼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大陸,是依據中華民國「憲法」語境而來,意思是大陸是被台灣統治的地方,並嘲笑小粉紅稱自己國家為大陸的行為,根本是在自我矮化。



有網友批評,汪小菲離婚一事,最終應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為基準,而瑩真律師解釋,台灣使用的是中華民國法律,而中國使用的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兩岸分治互不隸屬,而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2條》,「結婚或兩願離婚之方式及其他要件,依行為地之規定」,而汪小菲當初選擇由台灣法院辦理離婚,就代表由台灣法律全權處理,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為基準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