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詐助理費遭起訴 律師:市長位子恐難保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助理費案遭到檢方起訴偽造文書罪與貪污治罪條例,依照地方制度法,首長若因貪污治罪條例,一審被判有期徒刑,將被停職。律師指出最近一個類似案例是南投前縣長李朝卿,因貪污莫拉克風災重建公款,被收押起就停職,後來交保也無法復職。民進黨議員嗆高虹安害新竹蒙羞,應該下台,並且道歉。

新竹市長高虹安在任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費,被北檢以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律師分析她接下來不管堅稱清白、或用認罪換緩刑,市長一職都很難保住。

依照地方制度法,民選地方首長涉犯內亂、外患、貪污治罪條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經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就得停職。
較為知名的案例是前南投縣長李朝卿,被指控利用莫拉克風災重建的工程款,向業者收回扣,交保後申請復職,被內政部駁回,打行政官司也敗訴。民眾黨新竹縣前執行長林冠年認為,高虹安未來的心思都會在法律攻防,不如辭職給市民重新選擇的機會。
民眾黨新竹縣黨部前執行長 林冠年說,「接下來他要做的,一定是跑法院比跑市府頻率高,心思也不會在市政,應該當斷則斷,現在做好的榜樣 甚至辭去市長。」

助理費案從選前爭議至今,不管結果如何,新竹市政受到影響,市民都是最大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