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說謝謝竟挨告?這樣也能請求賠償?
有名男子常常跟鄰居因為小事發生口角,結果在昨晚雙方都正好要出門,男子便順手先打開大門讓鄰居出去,但鄰居卻沒有向他說謝謝,讓他很不滿,辯題提醒鄰居要求對方道謝,鄰居也向他道歉並且表示謝謝,然而這卻沒有讓男子消氣,依舊上前拉扯鄰居,這讓鄰居也非常不滿便拿出包包中的刀具刺殺男子,導致男子因此身亡。

這樣的案例真的很誇張,因為一句謝謝就導致一個人就此喪命,這讓律師想到先前也有個沒跟對方說謝謝而引發的法律糾紛,有位男顧客在前往一家連鎖超市購物結帳時,有位店員對他推銷商品,他在店員推銷下就決定購買,然而,他發現店員似乎都會跟每個人說謝謝,唯獨遺漏了自己,因此他認為店員大小眼,刻意冷落自己,讓他覺得受辱、精神耗弱,因此對店員提告請求精神賠償。
這樣的理由聽起來真的有些讓人傻眼,畢竟店員們可能都忙著工作,有時候會不小心忽略幾個客人,這種情況其實都很正常,然而這位男子卻以此作為理由,認為店員的行為已經造成自己人格受辱,精神上也受到傷害,那麼男子是不是真的可以用這個理由來請求所謂的精神賠償呢?
雖然我們很常會聽到請求精神賠償這個項目,然而卻都不太理解說究竟什麼情況下才有辦法請求,是有受傷就能請求,還是一定要導致罹患精神疾病,又或是只要自己覺得精神受創就可以呢?實際上精神賠償指的是非財產上的損失,像是男子提到的受辱、精神受創這樣的人格受到傷害,就屬於其中的一種情形,此外,像是車禍受傷、遭到他人侵害身體健康權益也都是可以請求的。
而通常侵害人格權的情況都是在行為上有不法,例如對他人公然侮辱、誹謗等等,然而案例中的情形只是因為店員在服務過程中少講了一句謝謝,這只是單純的工作禮儀而已,與法律定義的侮辱行為並不相同,因此店員的行為基本上是不成立所謂的侮辱行為的,因此男子宣稱自己受到人格侮辱也是不成立的,而在人格權沒有受到侵害的情況下,請求精神賠償這件事情想當然爾就是會被法院給駁回。
雖然法律賦予我們提告求償的權利,然而在提告之前還是要先了解自己的權利保護範圍為何,假如只是因為一件雞毛蒜皮的小事,就自認為受到侵害而濫用訴訟資源,這不但是對他人使用公共資源的一種浪費,更是對於遭提告的無辜者莫名的攻擊,因此律師希望大家若是遇到問題,還是應該先請教專業人士再進行後續訴訟行為,這樣不僅能保障自己,同時也能夠透過專業建議來選擇出更正確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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