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代接觸國家機密責任應更高 立委提案修國安法「洩密刑責加重1/2」
民視新聞/林靜、林秀宜、欒秉宙、蔡明政 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馬文君深陷「潛艦國造」洩密疑雲,不只立院國防委員會因此通過,開秘密會議必須經過電子探測、簽保密切結。立委林靜儀再提案修《國安法》,希望增訂包含民意代表、縣市首長等民選公職人員,若洩密將加重刑責至1/2。

國民黨立委馬文君"潛艦國造"洩密爭議持續延燒。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前一天參加活動,台上致詞,再轟洩密案。
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10.14):「竟然傳出國會議員,杯葛潛艦的興建,甚至涉嫌將機密文件交給第三國,造成別的國家,來幫忙我們的科技人員,回國後被人抓去關,這種情形對台灣的威脅,可以說是非常非常大。」

立委(民)林靜儀:「尤其是立法委員,是最容易藉由他的職權,取得國家相關機密或重要的資訊,他甚至可以要求主管機關提供給他,現在不曉得馬文君委員,她所交付的資料,是不是直接交到韓國政府手上,如果是交到韓國政府手上,我想無論是國安法或內亂外患罪,大概都有一定可能性。」
基進黨發言人楊佩樺:「可以讓這些擁有一定權力的人,但心懷不軌的人,可以加以拘束的話,我覺得相當有必要,包含之前我們力推的代理人法,這些我們也都希望一起來做推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