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年桃園竹林箱屍命案破案 關係人舉報「4嫌已3死」
社會中心/賴國彬 桃園報導
1996年,桃園龜山地區發生一起箱屍命案,當年,警方線索有限,最後成了一起懸案,想不到,時隔28年,有關鍵人舉報,提供破案線索,警方重啟調查,果然找到四名嫌犯,但離奇的是,有三人相繼死亡,可是,案子破了,兇手和死者的身分也確定了,卻已經過了法律追訴期,無法起訴。

一起驚悚箱屍命案重啟調查,儘管事隔多年,當初發現箱子的民眾,回想當下的情況,仍然心有餘悸。當時消息傳開,造成社會轟動,這一起命案發生在1996年,位在桃園龜山國體大後方的竹林,當地民眾發現木箱,飄出惡臭,打開看,竟然有一具疑似男性的腐爛遺體,嚇得趕快報警。現場目擊者(非報案者)陳先生:「那個箱子已經打很開了,回來也不敢確定是不是人,葬儀社來了扛起來,掀開一看是人害我嚇了大半年。」

當時科學辦案技術不發達,難以蒐證,無法確認死者身分,成了一起無法偵破的懸案,但就在去年,案件出現奇蹟,一名男子向警方報案,說自己是案件的關係人之一,也了解案件經過,事發當時只有14歲,長大後因為良心不安,決定報案。
經過一年的努力,警方找到四名嫌犯,但離奇的是,有三人因車禍、生病相繼死亡,主嫌是一名棒球教練,不滿死者頻頻追求球員家屬,撂人找死者談判,雙方一言不合,將被害人毆打致死,棄屍竹林,雖然他們坦承犯行,但已經過了法律追訴期,最後不起訴處分。

律師游嵥彥:「在本次的新聞案件中的被告,因為他的犯罪行為是發生在民國85年,雖然現行法的規定,殺人罪的追訴權時效是30年,但在民國95年前修法是僅規定20年。」死刑或無期徒刑的部分,追訴期已經從20年改為30年,但這一起案件適用舊法,早已過了期限,儘管真相大白,但殺人者已經逃過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