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視論壇〉翁達瑞-李彥秀為什麼哭?

發布時間:2025/02/11 09:07:41
更新時間:2025/02/11 11: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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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翁達瑞

李彥秀遭爆擁有美國房產:一為投資,一為自住。原本李彥秀很兇,委託律師提告爆料的人(我不想提她的名字)。未料幾天後,李彥秀公開落淚,哭著跟家人說對不起。

〈民視論壇〉翁達瑞-李彥秀為什麼哭?
(圖/民視新聞網)

李彥秀為什麼哭呢?

小時後我就知道,如果做壞事被逮個正著,只要哭就沒有錯,因為媽媽會捨不得打。雖然李彥秀已經不小了,但她還在玩我小時的把戲。這就是國民黨籍立委的程度。

李彥秀做了什麼壞事被逮個正著,必須用眼淚騙取同情呢?李彥秀犯了兩個錯,而且都有白紙黑字的證據。因為無從狡辯,李彥秀只能用眼淚騙取民眾的同情。

#逃漏房產租金所得稅

李彥秀持有的投資房產有十個房間,是在洛杉磯附近的多單位出租公寓,據說隔成四個單位。洛杉磯的房租高,這處房產的年收入應有三、五百萬的台幣。

李彥秀居住在台灣,所有海外收入都要在台灣申報所得稅,包括加州的房租收入。問題是,李彥秀漏報美國房產的租金收入,理由是金額未達台灣的申報門檻。

李彥秀的說詞不實。根據台灣的所得稅法,李彥秀的海外收入應計入綜合所得,除非金額低於一百萬。而李彥秀在加州的租金收入應有三、五百萬。

李彥秀在台灣逃稅不是她唯一的麻煩。我還懷疑李彥秀是否有如實申報美國的所得稅。

根據我清查的資料,這處房產的所有權人是「侯李家族信託」。這是李彥秀設立的生前信託(living trust),她仍是納稅義務人。我有相當的把握推斷,李彥秀在美國未必如實申報所得稅。

如果我的推斷正確,那李彥秀真的要哭,因為在美國逃漏聯邦所得稅是重罪,而且追訴期間尚未終止。

#家族在美的居留身分

李彥秀遭爆持有加州的房產之後,竟然要求內政部調查她是否擁有美國綠卡。內政部以「無法查證」回覆,但可協助簽轉AIT查證。

李彥秀在玩什麼花招呢?李彥秀有無美國綠卡,她自己最清楚,根本不必要求內政部調查。就算李彥秀忘記了,她請求調查的對象也應該是AIT。

李彥秀玩的是朱學恆的賤招:

朱學恆欺負了鍾沛君,還到地檢署告發自己性騷。朱學恆以為追訴期已過,會得到不起訴處分,然後可宣稱清白。未料檢察官以追訴期較長的強制猥褻罪起訴,朱學恆正在蹲牢房。

李彥秀明知內政部無權調查她是否擁有美國綠卡,但仍去函要求調查。李彥秀以為會得到否定的答覆,然後就可宣稱清白。

我希望內政部真的把李彥秀的請求轉簽AIT,最後再由美國國務院來證實她擁有美國綠卡,說不定是護照。

李彥秀要證明她沒有美國綠卡,其實易如反掌:只要拿出她的台灣護照,秀出入境美國的海關戳章,所有謠言不攻自破,因為入境戳章有標注簽證種類。

李彥秀的老公與女兒長期住在美國,若無美國護照,至少有美國綠卡,否則無法在美停留超過六個月。

特別是李彥秀女兒只有十六歲,已在美國居住多年,而且還在上學。如果李彥秀的女兒沒有綠卡或護照,她無法在美國就學,因為美國政府不會發給她學生簽證。

假設李彥秀的老公與女兒都擁有美國綠卡或護照,那李彥秀呢?

我不知道台灣是否有所謂的陽光法案,即民眾有權要求政府揭露公職人員的資料。若有,內政部應該公布李彥秀的出入境資料。

李彥秀落選立委後,曾有兩年沒有公職在身。在這兩年間,若李彥秀曾在美國居留半年以上,她必然擁有美國的綠卡,甚至護照。

如果李彥秀確實擁有美國居留權或護照,她的立委資格不保,還可能被追訴判刑。此外,李彥秀的逃稅會槓上開花,除非她的台灣所得都有在美國繳稅。

如果我是李彥秀,我也會哭,因為要脫身很難。

#結論

從小我就很有概念:做壞事不能有白紙黑字的證據;有白紙黑字證據的壞事不能做。原因很簡單:被逮之後就是一槍斃命。

去年我到韓國參加學術會議,但提早一天到達,只是為了觀光。回學校後,我沒有請領第一天的旅館費,因為這是假公濟私,而且有白紙黑字的證據。

李彥秀的家教不一樣,不但做了壞事,而且還留下白紙黑字的證據。不管是台美兩地的逃稅,或在美國的居留身分,她都很難脫身。

這就是李彥秀哭的原因!李彥秀該怎麼辦呢?辭職吧,否則還是會被罷免!


本文轉載自:翁達瑞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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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翁達瑞(陳時奮),美國大學教授
責任編輯/劉致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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