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氣爆第七天殘骸未拆完 台中市府再罰30萬累計已罰150萬
中部中心/綜合報導
新光三越台中中港店氣爆後,第七天,台中市政府都發局,原先要求業者,必須在18日清除外牆懸掛物,但都發局勘查,認定多處未完成,重罰30萬,並限期25日之前完成改善!而檢方偵辦進度,再傳訊5名證人,包含百貨職員和裝修工人,目前已傳訊22名,尚無人被列為被告。


氣爆第七天,新光三越台中中港店,外牆帷幕,部分建材殘骸,依舊懸掛大樓上頭,建物四周,雖已拉封鎖線,但民眾經過不免心驚驚。就擔心外牆這些掛在半空中的建材不慎砸落,市府都發局三度貼公告,要求業者18日完成第一階段清除,但都發局與結構技師前往勘察後,發現多處懸掛物,仍未拆除,市府再開罰。

針對危險附掛物清除,市府祭出30萬罰鍰之外,並限期業者在25日之前完成排除,新光三越至今已被台中市府開罰150萬。另外,建築物外牆整修施工架申請書,內容不完整,被都發局退回的,同步要求業者盡速補正,以利後續施工。公安不容打折,市府再喊話新光三越,而檢調專案小組,偵辦氣爆案,調查原因,18日再通知5人,到地檢署接受複訊,包含施工廠商1人、消防設備廠商1人、百貨公司職員3人,訊後全數請回,目前全案,已累積訊問證人22名,暫無人轉列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