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雙刀家暴男」遭警擊斃3萬交保 檢方認「過失致死」關鍵:第2槍!

發布時間:2025/04/19 10:21:40
更新時間:2025/04/19 10: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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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徐詩詠報導

苗栗18日凌晨一名蔡姓男子手持2把菜刀,挾持同居女友,警方抵達時要求蔡男喝令棄刀,但對方反而持刀往前進逼,現場員警見情況緊急,先開1槍擊中左手掌,但男子繼續逼進,警方再開第2槍,擊中左胸口,男子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不治。家屬認為警方失職,檢方初步調查後認為開槍的吳姓員警涉過失致死,裁定3萬交保。

苗栗「雙刀家暴男」遭警擊斃3萬交保 檢方認「過失致死」關鍵:第2槍!
苗栗一名家暴男,因持刀脅迫女友並向員警逼近,遭開2槍後送醫不治。檢方稍早進行相驗後訊問開槍員警,裁定以3萬交保。(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回顧事件當下,住在苗栗頭份的49歲的蔡姓男子,疑似跟同居女友有感情問題,酒後情緒失控,與女友大聲爭吵。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發現蔡男手持2把菜刀,將女友挾持到1樓,並與警方發生對峙。警員掏槍喝令男子:「把刀丟下!」但男子並未停下,反而持刀逼近員警,眼見情勢緊迫,吳姓員警先開第一槍擊中男子左手掌,不料男子中彈後持續逼近,吳警只好再開第2槍,擊中男子的左胸口便倒地。頭份消防隊後續將蔡男送往醫院救治,直到凌晨2點多蔡男因搶救宣告不治。

苗栗「持刀家暴男」被菜鳥警開2槍擊斃 反挨告3萬交保「關鍵曝」
蔡男因持刀向警員逼近,遭連開2槍後倒下。(圖/民視新聞)

根據《壹頻新聞網》報導,苗栗地檢署會同死者母親與目擊女友進行相驗後,傳喚吳警與相關人士到案說明,初步認定員涉有過失致死嫌疑,但無羈押必要,裁定3萬元交保,其中交保關鍵在於開槍爭議在於是否符合《警械使用條例》中「情況急迫」、「應注意勿傷及致命部位」等要件,以及開了第1槍後,是否有開第2槍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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