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險改革重啟,應擴大瞄準危險駕駛!「保險」搭配「監理」,以保費機制約束違規累犯
撰文‧陳子萱
重大死傷車禍憾事一再上演,交通學界呼籲從汽機車強制險著手,導正駕駛行為。但時隔3年重啟研議的強制險,改革力道卻不足,恐怕難對高風險駕駛發揮嚇阻作用。

新北三峽一名老翁在學校前高速衝撞路人,造成4死悲劇;6月8日,台南市成大校園旁又有婦人駕車爆衝,釀1死2傷。
因應重大事故頻傳,交通部急忙補破網,預告下修高齡駕駛換照年齡、加重無照駕駛罰則,民間團體則疾呼恢復記點及檢舉制、建立回訓機制。但專家認為,台灣交通管理始終缺少一塊關鍵拼圖:連結駕駛行為的強制保險制度。
學者籲保險並進掌握風險 如今強制險改革卻退縮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下稱強制險),是所有領有牌照汽、機車都須投保的保險。陽明交通大學運輸與物流管理學系教授吳昆峯指出,由於被保險人是車主,可能非實際駕駛,許多民眾會將車輛登記在保費較低的女性名下,導致保險公司無法掌握源頭高風險駕駛行為,「保險市場機制應與交通監理罰則結合,才能有效導正駕駛行為。」他說。
其實2022年4月,交通部和金管會就曾研議,推動強制險「重大違規加費」,針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所述的蛇行、逼車、嚴重超速等危險駕駛行為,每次違規、隔年強制險加費2700元,次數無上限。但草案預告期間,卻遭6家運輸公會業者反彈,擔心增加額外負擔,最後暫緩收場。
去年11月,行政院道安會報再度指示研議肇事保費議題,重啟改革討論。這次金管會端出三大修正方向,包含提高肇事致死者費率級距、註記非車主的肇事駕駛及取消保費性別差異,預計今年底拍板草案內容。
然而,新版無論在保費評估基礎和保費設計上,改革力道都大幅縮減。
首先,針對保費評估基礎,新版只增加「肇事致死」項目,未勾稽駕駛其他重大違規紀錄。中華民國運輸學會理事長、陽明交通大學管理學院院長邱裕鈞認為,交通部現有的違規記點制度,已經能作為強制險或任意險的保費評估依據,因為「記點」是回歸駕駛人的行為,還能藉由記1點至3點,為違規行為風險分級。
據交通部公路局最新統計,目前有逾89.1萬名駕駛遭記點,占整體2%。而汽車駕駛達12點需吊扣駕照共3300人,滿6點者則逾11萬人,都屬於高風險駕駛。
其中,「記點3點」的嚴重違規樣態,以闖紅燈數量最多,有逾19.3萬名違規駕駛,而這也正是應調高保費的高風險行為。
長期關注交通議題的國民黨立委黃健豪認為,保費評估應納入嚴重「累犯」行為,「即使駕駛沒有撞死人過,但他一直在超速,已經有高度危險性。」
然而現行改革方向,不只涵蓋面向不足,打擊力道也不痛不癢。

保費落差小難嚇阻危險駕駛 車險應隨趨勢「從人」管理
針對強制險保費設計,金管會拿掉3年前的「加費」機制,改以「調高費率級距」取代,像是最嚴重的肇事致死者,隔年費率將上調三級。但翻開現行費率表,每個保費級距僅相差100多元,肇事者頂多每年增加3、4百元保費,毫無嚇阻效果。黃健豪建議,應比照2022年舊版方案,改革才有意義。
邱裕鈞則舉例,法國等多數歐洲國家有Bonus-Malus車險(無事故獎懲制度),若駕駛行車肇事,每起事故會立即讓保費增加25%,次數無上限;全年無事故者,隔年保費則享有5%折扣,最低可讓保費減半。拉高優良、危險駕駛的保費差異,值得台灣參考。
儘管強制險最初精神是「從車」管理,確保受害者能從車主身上得到基本賠償。「但從車、從人管理的界限,沒有那麼絕對。」邱裕鈞舉例,美國、英國投保車險時,保單會要求登記「主要駕駛人」或「可能駕駛人」等記名駕駛,讓事故能真正歸責。
即使實務上很難完全「人車合一」,吳昆廙{為,保險機制仍有示警用意,「如果車主知道違規會加費、有連坐責任,自然會減少借車給無照或有潛在危險行為的駕駛。」當人們具備風險預防意識,就能降低危險駕駛上路機會,目前已存在的酒駕強制險加費機制,也是同樣概念。
面對民間改革呼聲,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司長林福山回應,「強制險若能考量重大違規行為,交通部完全支持,會盡可能與運輸業者溝通。」
民進黨立委許智傑也支持違規加費,但他提醒,不只要兼顧職業駕駛權益,還要考量地區差異,例如中南部大眾運輸較少,有其用路困境,交通部應從各方取得平衡點,落實交通安全。
時隔3年,重啟強制險討論,交通部、金管會要把握改革時機,讓保險機制成為預防危險駕駛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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