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前伴侶資料公審,結果恐得不償失!

發布時間:2025/07/10 17:28:25
更新時間:2025/07/10 17: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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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女大生因為不滿被前男友分手,就直接在社群軟體上發文,指名道姓稱對方很爛,還稱對方是「大土立土及」,並附上前男友的照片、社群帳號等等的個人聯繫資料,讓這位前男友感到非常生氣,蒐證後直接報警提告。

公開前伴侶資料公審,結果恐得不償失!
(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在一段感情中遭遇到對方可是渣男或渣女時,被分手者可能都會因為很不爽而想要把對方的行為公諸於眾,除了讓自己藉此洩憤外,也藉此來提醒大家要注意該人物,然而這樣的行可能真的會讓你因而被告喔!

其實將別人的個資無端公開在網路上的行為基本上已經是違反了 個人資料保護法,個資法中有提到,個人資料的利用必須要在合理用途中使用,像是學術、醫療方面就常會牽涉到個資問題,然而,女大生卻只是將對方個資公開作為公審用途,這樣的方式顯然就不是所謂的合理範圍。

此外,假如公審的內容還直接說出關於對方私生活、性生活等資訊,也都是在個資法的規定範圍內,是不能隨意公開的,如果因此而造成對方名譽受損,發文者恐怕會被依個資法的規定判處最高五年的有期徒刑。

另外,這位女大生還有在文章中直接指名道姓罵前男友是「土立土及」、「好像一隻咬過人的狗」等等攻擊性的字眼,基本上也是會對對方的名譽造成損害,而這樣在公開的網路上指摘前男友的行為,也可能會因此而有成立誹謗的可能性,儘管前男友實際上確實做過對不起她的事情,然而,這些事情屬於私人的範圍,並不屬於公共利益範圍,就算情況都是真實的,仍會因此而有誹謗的問題。

其實無論雙方在交往中曾經發生過什麼事情,還是會建議私下處理,不要直接衝動在網路上公審,因為這樣可能對解決彼此的糾紛沒有幫助,甚至還可能因此擴大彼此的戰場,假如真的有一些牽涉到法律的問題,律師會建議透過法律程序處理,這樣不僅對自己比較有保障,也能有專業人士為兩人解決糾紛,讓彼此的關係能夠和平結束,不會再因為以往的問題而影響分手後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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