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台師大女足「抽血換學分」解聘1年? 立委要求教部一週內刑事告發
生活中心/陳堯棋 嚴文謙 SNG 台北報導
台師大女足爆發"抽血換學分"事件,昨天調查結果出爐,認定周姓教練涉霸凌、違反人體研究法,遭教育部解聘兩年、並對校方行政裁處,但當事學生不滿處分輕放、未追究刑責,今天(15)聯合立委、人本教育基金會召開記者會,要求教育部退回師大教評會決議,並在一個禮拜內針對案情進行刑法告發。

「強迫抽血是犯罪、師大校方勿縱容。」舉著牌子、高喊口號,台師大女足"抽血換學分"事件,日前調查結果認定教練霸凌、違反人體研究法屬實,師大三級校評會竟然只解聘一年。受害學生簡同學:「你們呈報教育部,說一月的錢已經返還了,還到哪裡?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到目前為止,我們沒有任何人收到,沒有人來跟我們說一句道歉,直到前天(7/13)人民看到了,輿論壓力來了,你們才急急忙忙地回應。」台師大學生會會長黃莨騰:「(教育部)霸凌小組,在事實認定之後,也給出了要解聘,且不得聘為教育人員兩年這樣子的處分,沒想到我們的教評會不採這個處分,(周姓教練)不要超鐘點,給你告誡就好,加上六個小時的學術論理課程,這到底誰可以接受?」

學生指控受試費用未撥款,而且教育部明明建議予以解聘兩年,為何校方決議減輕行政處份,而且一連串爭議,卻完全沒有刑事責任!台師大運休學院院長王鶴森:「考量運動競技團隊,它管理的一個特殊性,以及周老師他其實是有展現他的悔意,這綜合考量之後,教評會才做出這樣的決議。」民進黨立委吳沛憶:「他不只是(違反)學術倫理跟行政規範,包括了這個教練,有沒有利用權威,要求學生必須用學分畢業,來做威脅,他可能涉嫌刑法的強制罪。」

聲稱周姓教練有悔意,師大教評會才減輕懲處,讓現場完全無法接受,立委提出三點訴求,包括霸凌、違法學術倫理屬實,周姓教練涉嫌強制罪,另外受試費轉為隊費公積金,也涉嫌侵占罪、最後非醫護人員抽血,也有相關刑事責任,要求教育部一個禮拜內進行司法告發!除了刑事告發、重新決議行政裁處,也呼籲教育部審視系統性問題、通盤清查過去相關案件,不要讓類似事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