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足協1614萬支出不合規 體育署內控爆重大缺失遭監院糾正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監察院今(21)日表示,監察院通過蔡崇義、范巽綠、林文程3位監委提案,糾正教育部體育署。監院調查指出,體育署在105至112年間補助中華民國迷你足球協會辦理11項計畫,經費核結長期失當,但體育署未能發現該協會多年來規避政府採購程序、逕行選定廠商辦理,導致不合規支出金額高達1614萬餘元。監委痛批,該署核結審查鬆散,核銷作業流於形式,執行補助計畫流程與內控機制顯有重大缺失,有違失責任。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監察院今(21)日表示,監察院通過蔡崇義、范巽綠、林文程3位監委提案,糾正教育部體育署。監院調查指出,體育署在105至112年間補助中華民國迷你足球協會辦理11項計畫,經費核結長期失當,但體育署未能發現該協會多年來規避政府採購程序、逕行選定廠商辦理,導致不合規支出金額高達1614萬餘元。監委痛批,該署核結審查鬆散,核銷作業流於形式,執行補助計畫流程與內控機制顯有重大缺失,有違失責任。
監察院指出,體育署補助迷你足協的經費金額明顯高於其他同類型團體,自籌款比率卻偏低,加上多數單據免用統一發票,屬於高風險對象,卻未曾進行實地查核或抽查,直到後來委請會計師查核,才發現多項計畫違規應繳回金額占補助比率逾5成。體育署卻僅以「補助團體理應本於誠信原則」自我解釋,流於形式公函提醒,顯見核結監督嚴重不足。
監委進一步指出,體育署早在107年就因跆拳道協會違規補助案遭審計部查核發現,但卻未記取教訓。雖然後續增訂「自行檢核表」,但相關規範遲至113年才要求受補助單位檢附,整體補助核結審查標準仍寬嚴不一,凸顯內控缺失。
調查同時發現,體育署每年補助案件規模龐大,但抽查比率過低且僅採書面審核,遲至112年才逐步委託會計師實地查核,過程消極。更有補助單據筆跡雷同、廠商已歇業卻仍開立單據、場租單據與實際出租人不符等諸多違規態樣。
監委最後強調,體育署未能建立風險預警功能及差異化查核機制,導致補助經費的核結控管機制長期失靈。這種情形恐讓更多體育團體在缺乏有效監督下,持續以不合規方式核銷補助款。監察院已對體育署提出糾正,並要求其確實檢討與改進。
照片來源:中華民國迷你足球協會臉書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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