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上驚覺「你不是我男友」!新竹男子涉性侵 一審無罪判決大逆轉

發布時間:2025/09/25 11:22:55
更新時間:2025/09/25 12: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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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引新聞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新竹一名男子阿偉(化名)2023年10月間帶女友小萱(化名)前往友人曾姓男子家中聚會飲酒。小萱因酒醉被阿偉攙扶到二樓房間休息,之後與兩人情到濃時激戰一場;阿偉暫時離開房間後,曾男趁機進入房內順勢而上,小萱誤認對方是男友而配合,直到察覺外貌與聲音不同才驚覺不對,隨即報案指控曾男性侵。一審判決曾男無罪,近日二審則認定曾男趁機性交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3年8月,全案仍可上訴。

床上驚覺「你不是我男友」!新竹男子涉性侵 一審無罪判決大逆轉


示意圖/擷取自 免費圖庫Freepik

判決指出,曾男在兩人結束後呼喚阿偉,讓小萱全裸窩在棉被,獨自留在關燈的房間裡,約15分鐘後,曉萱感到有人躺下,被拉他過去翻坐其身上,小萱以為是男友阿偉而沒有抗拒配合求歡,沒想到不久後聽到對方聲音陌生,髮型也跟阿偉的平頭不一樣,才驚覺對方竟然不是男友,慌忙掙扎起身,阿偉也碰巧回防開燈,才恍然大悟剛剛竟是曾男在床上,隨即情緒崩潰並報警。

示意圖/擷取自 免費圖庫Freepik

案發後,曾男否認性侵,辯稱小萱因醉酒而將他誤認為男友,甚至主動脫下他的褲子,過程僅持續數分鐘,並非自己強行發生性行為。一審新竹地院法官認為,小萱雖稱酒醉,但仍能描述事發細節,包括燈光、房門狀況,以及發現曾男並非男友後自行翻身離開等,顯示未完全喪失意識。加上供詞部分前後矛盾,身上亦未驗出曾男DNA,認定證據不足,裁定曾男無罪。

檢方不服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調查後,發現阿偉曾與曾男對話,內容提及「畢竟我是被她騎的」、「她以為我是你」等語,顯示雙方確有性行為。合議庭指出,曾男與小萱僅初次見面,卻在明知她因酒醉休息的情況下,趁阿偉離開擅入房間,並與其發生性行為,違反常情;且小萱並無意願與曾男性交,仍被誤導情境下發生關係,符合刑法乘機性交罪構成要件。

最終,二審撤銷原判,判處曾男有期徒刑3年8月。全案尚未確定,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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