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台大學倫會遴選惹議 吳瑞北遭校教評會否決掀程序正義質疑
圖、文/周刊王
台大近年屢陷學術倫理爭議風暴,然而在教師節前夕,再度傳出校內學倫會委員遴選爭議。電機學院教授吳瑞北雖獲院方推薦,卻在校教評會投票中遭無理由擋下,且票數創下歷來新低,疑似與其過去多次質疑校方弊端有關。另依規定,學倫會委員不得兼任校教評會委員,但現任兩會代表卻同時由副校長、教務長及研發長擔任,程序正義與公信力備受挑戰。

台大近年屢陷學術倫理爭議風暴,然而在教師節前夕,再度傳出校內學倫會委員遴選爭議。電機學院教授吳瑞北雖獲院方推薦,卻在校教評會投票中遭無理由擋下,且票數創下歷來新低,疑似與其過去多次質疑校方弊端有關。另依規定,學倫會委員不得兼任校教評會委員,但現任兩會代表卻同時由副校長、教務長及研發長擔任,程序正義與公信力備受挑戰。
台大學倫會負責審理校內學術倫理違規案件,委員由各學院院長擔任「當然委員」,並由各院教評會推薦「推選委員」出任。近期因電機學院一名委員任期屆滿,院方依程序推薦教授吳瑞北接任,卻在校教評會投票中以「爆冷票數」遭否決,成為台大首例院方推薦人選被校層級教評會擋下的案例。
吳瑞北過去多次批評校務決策不透明,從管中閔校長遴選案、永齡基金會捐贈案,到近期的「校友創投基金」設立,他多次質疑程序瑕疵、資訊揭露不足,甚至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校方提高決策透明度,避免利益衝突。此次校教評會投票創台大首例,疑似就與其過去「敢言」個性有關,不過沒有理由地遭擋下,也引發校內人士質疑。
校內人士表示,學倫會設置辦法明定「各學院教師代表委員任期中出缺,由該院候補委員遞補」,因此應以推選委員優先,不應與候補委員混同由校教評會投票。校方不尊重學院推薦人選,也未說出否決理由,令人難以信服。
他並指出,學倫會審理結果須送交教評會決定懲處,猶如「一二審制」,學倫會規定,互選委員不得既擔任校教評委員又擔任學倫會委員,卻讓副校長、教務長、研發長同時擔任兩會當然代表,「相當於一二審由同一批法官審理」,利益迴避明顯不足,嚴重損及台大程序正義與學術公信力。
對比「中研院各級倫理委員會設置及作業要點」,其中規定行政主管不能擔任委員,而召集人是由委員互選,此規定更能避免造成需利益迴避之情事。吳瑞北對此指出,「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台大切勿自以為老大而颟頇」,台大因學倫問題過去受傷慘重,學倫會不論誰去擔任,都應該好好改革。
對此,校方回應,在遴選過程中同時投票代表委員及候補委員的運作方式,自台灣大學誠信辦公室成立以來,皆是如此方式運行;而學倫委員會之委員投票,是校教評會每個委員之個別心證所進行之投票,台大對於投票結果予以尊重。
針對行政主管兼任兩會代表,校方表示,依學倫會設置辦法規定,副校長、教務長及研發長為當然委員,如無特殊迴避事由,會議審議時無須迴避。此情形並非罕見,例如各院院長除了為校、院教評會當然委員外,亦為學倫會調查小組召集人,所謂利益迴避問題,實屬無限上綱及臆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