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員挪用客戶資金! 合庫銀挨罰:已追回款項未造成損失

發布時間:2025/10/02 13:10:39
更新時間:2025/10/02 13: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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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周刊王

合作金庫銀行前櫃員違法挪用代收款項與客戶資金,合庫銀未確實執行內控制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法開罰200萬元。對此,合庫銀說明,該案案發後即解僱涉案員工,也全數追回侵占款項,未造成銀行及客戶權益損失,已懲處相關違失主管及員工,未來將持續加強內控內稽查核。

前行員挪用客戶資金! 合庫銀挨罰:已追回款項未造成損失

金管會1日在網站公告,合庫金(5880)旗下合庫銀行的前櫃員利用職務之便,以「稅費款項未即時入帳」的手法,挪用客戶所繳款項,且會計人員又未確實覆核全套傳票、辦理庫存現金抽查作業。

金管會另調查發現,該名前櫃員在辦理客戶交易時,多蓋取款憑證執行現金支出交易,相關缺失顯示銀行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3條第1項、第8條第1項與第3項規定,因此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開罰合庫銀200萬元。

對此,合庫銀2日發聲指出,該案是社皮分行前櫃員利用職務之便,侵占稅款222餘萬元,案發後即解僱涉案員工及全數追回侵占款項,本案未造成合作金庫銀行及客戶權益損失,也懲處相關違失主管及員工;對於員工不法情事,必依法送辦。

合庫銀補充表示,即向主管機關通報重大偶發事件,對全行行員加強教育訓練,重申作業規範及控制重點,宣導行員應恪遵法令及落實相關作業流程,同時對於金管會裁罰深切檢討,將持續精進內控內稽查核,藉以杜絕不法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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