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喝藥酒坐車上睡覺被認酒駕 法官一個理由判他無罪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男子阿森(化名)今年6月間飲用藥酒後,之後就在車內駕駛座上準備休息片刻,由於車子仍在發動狀態,最後因違停在紅線上遭警員盤查,員警認為阿森屬於酒駕。但桃園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阿森當下並無任何操控動力交通工具移動的行為,因此判他無罪。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男子阿森(化名)今年6月間飲用藥酒後,之後就在車內駕駛座上準備休息片刻,由於車子仍在發動狀態,最後因違停在紅線上遭警員盤查,員警認為阿森屬於酒駕。但桃園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阿森當下並無任何操控動力交通工具移動的行為,因此判他無罪。
判決指出,今年6月間,阿森在桃園一家餐飲店內飲用藥酒,接著就返回車上,打算在駕駛座休息,由於車子為發動狀態,他又將車違規臨停在紅線上,因此被警員盤查,並對阿森實施酒測。結果測得精濃度達0.31毫克,因而被認定為酒駕。
阿森在檢方及院方接受訊問時皆表示,他當時只有發動引擎,是為了要開啟冷氣,沒有移動過車輛,而負責處理此案的警員,也對阿森這個說詞沒有否認或提出質疑。
桃園地院法官認為,阿森被警方查獲時,只是酒後在車上發動引擎稍作休息,未曾移動車輛,這部分的說法堪信為真,考量到事發當時阿森沒有任何操控動力交通工具移動的行為,檢方也未對此舉證,加上沒有其他積極證據可以證明阿森觸法,最終因證據不足,判處阿森無罪,不過全案仍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