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文「無差別亂砍」釀3死墜樓!父母「下跪扛罵」律師揪1點:不可思議
社會中心/李汶臻報導
27歲張文日前在北市犯下多起縱火案,並於12月19日晚間在北捷台北車站、中山商圈,犯下震撼社會的隨機砍人案。當街無差別亂砍、釀3死後墜樓身亡。張文父母在兒子遺體解剖化驗後,多次在鏡頭前下跪、代兒子向社會道歉。對此,就有律師忍不住質疑「孩子犯罪,父母得出來道歉」是不是台灣獨有的特色,不僅列出「父母代成年子女道歉一覽表」,反問「父母該為幾歲的孩子做錯事而道歉?」,更感嘆「這跟古代的誅連九族也相去不遠」。

張文年邁的父母在鏡頭前下跪、鞠躬,顫抖著說出「犯下滔天大禍」,而實際闖下大禍、導致四個家庭破碎的凶嫌張文,最終則是在警方的包圍下墜樓身亡,留下雙親替他對外道歉、承受網友肉搜及網暴。針對張文犯下滔天大罪,父母代其道歉一事,律師王至德就在臉書以「父母該為幾歲的孩子做錯事而道歉?」為題發文,其中提到犯下長榮大學馬來西亞女大生案的28歲梁育誌,其父母為他所犯下的惡行道歉,以及台中瑪莎拉蒂惡少案中的23歲犯嫌張敦量的父親,當時也為兒子的犯行下跪道歉。

王至德指出,若以法律人的角度來看「這是很不可思議的」。因為犯罪原則上應由行為人自行負責,未成年人犯罪因為在民事賠償義務上父母還需負連帶賠償責任,要求父母道歉尚可理解。但已經成年的子女犯錯,父母在法律與事實上皆無管教權,卻仍被要求道歉,讓王至德直言:「為什麼還可以要求父母道歉,這一點我一直不是很懂」。

王至德律師還提到陳沂、雞排妹兩人,反問「被判違反著作權法的陳沂的爸媽也要出來道歉嗎?被判違反個資法的雞排妹的爸媽也要出來道歉嗎?」,並稱「就算我不喜歡陳沂、不喜歡雞排妹,我也不覺得這樣是對的」。
王至德還指出,沒有父母會想要教養出一個犯罪者。他認為,人只應該對自己能控制的事情負責,對於一個已經成年而對其無管教權的子女,「我們能有什麼控制能力呢?」,既然沒有辦法控制,又為何可以要求父母對這樣的子女負責?

面對張文案扯出有關「教養子女無方的父母應受處罰」的討論,王至德感嘆:「這跟古代的誅連九族也相去不遠,不說我還以為我穿越了呢!」。王至德最後表示,若真的要為子女的一輩子負責的話,「我們就立法吧,立法規定只要子女犯罪,不管子女幾歲,父母都該負責,如果有收養的,就連養父母一起負責,很棒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