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通靈詐財又恐嚇散布裸照!人妻遭騙百萬還染性病

發布時間:2025/12/26 14:16:22
更新時間:2025/12/26 14: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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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品觀點

台北地方法院日前針對一起假通靈詐騙案作出民事判決,涉案楊姓男子須賠償受害人116萬7700元,全案仍可上訴。

假通靈詐財又恐嚇散布裸照!人妻遭騙百萬還染性病

台北地方法院日前針對一起假通靈詐騙案作出民事判決,涉案楊姓男子須賠償受害人116萬7700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楊姓男子自民國106年起,利用楊姓女子的宗教信仰,假借通靈、前世因果等說法,編造各種命理故事,使受害人陷入愧疚與恐懼的心理狀態。楊男更進一步假冒亡者名義進行情緒勒索,要求楊女對外借貸、長時間工作賺錢,並滿足其性需求。



當楊女試圖終止金錢往來時,楊男利用她曾在包養網站工作的經歷作為把柄,威脅將私密影像傳送給其家人。這項威脅行為使楊女長期處於高度恐懼狀態,出現嚴重失眠症狀,生活與人際關係全面崩解。



楊女最終因感染性病被前夫發現異狀,在家人勸說下於109年8月提出刑事告訴,並於112年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求償詐騙金額180萬餘元及精神慰撫金300萬元。



庭審過程中,楊男否認詐騙指控,辯稱雙方是以結婚為前提交往的情侶關係,金錢往來屬於女方自願贈與,用途包括家人醫藥費、喪葬費及生活開銷。他並聲稱代管款項是為避免楊女沉迷地下期貨,傳送恐嚇訊息則是勸導對方離開包養網站。



法院審理後認定,相關刑事判決已確認楊男部分行為構成詐欺取財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其行為符合民事侵權要件。即便部分款項為楊女主動匯出,楊男事後未返還,也未能提出合法持有的正當理由。



法院最終認定楊男不法取得金額為101萬7700元,另判給精神慰撫金15萬元,合計應賠償116萬7700元,其餘請求因證據不足遭駁回。



此案凸顯假借宗教名義進行詐騙的社會問題。專家提醒,民眾若遇到類似情況,應保持理性判斷,避免因宗教信仰而輕信他人,造成財產損失與身心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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