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讓孫思堯受傷提前報銷!雲豹洋將卻只被罰1萬?戰神不忍了發聲明批TPBL聯盟

發布時間:2026/01/17 06:39:58
更新時間:2026/01/17 06: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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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台新戰神「長人」中鋒孫思堯,在上星期日11號對戰台啤雲豹的比賽中,因為防守台啤雲豹洋將麥卡洛時,遭對方甩飛倒地導致右膝重傷,送醫後確認十字韌帶部分斷裂,至少得休養4個月以上,本季確定提前報銷;TPBL聯盟經審核比賽影像後,公布麥卡洛懲處為「罰1萬元、記1點」,對此台新戰神球團認為「判太輕」,於16日晚間發出聲明對TPBL聯盟表達嚴正抗議。

籃球/讓孫思堯受傷提前報銷!雲豹洋將卻只被罰1萬?戰神不忍了發聲明批TPBL聯盟
孫思堯受傷本季提前報銷。(圖/台新戰神提供)

臺北台新戰神聲明如下:

一、臺北台新戰神一向重視球員安全與賽事公平性,並始終依循聯盟相關規章參與賽事。上週日(1/11)G60 對戰台啤雲豹之比賽中,第二節最後 5 秒,球員孫思堯遭對手麥卡洛甩飛倒地,膝部承受重大撞擊,經送醫檢查確認其右膝後十字韌帶與前十字韌帶皆部分斷裂。該危險動作於當下未獲裁判吹判,經戰神總教練於第二節結束提出挑戰,裁判在第三節開始前透過IRS重新檢視,僅判定為違反運動精神犯規。球團基於維護球員安全與判決一致性的重視,對此裁定結果表達高度不滿並於賽後提出申訴。

二、聯盟於今日(1/16)公告本案申訴結果,說明中提到:「本次判罰係依據 TPBL 賽務規章第四章『競賽規則』第四條第七點,並經技術委員會開會決議,認定該動作非屬正常籃球動作之後續動作,處桃園台啤永豐雲豹球員麥卡洛罰款新臺幣一萬元整,並記點1點。」認定僅為惡性犯規第一級。

然依聯盟賽務規章第四章第四條第七點之2規定:「該行為舉止導致對方嚴重受傷者,本聯盟得依情節輕重裁罰當事人罰款新臺幣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記點六點以上、八點以下,或追加禁賽之處分。」麥卡洛該危險動作為雙手抓住孫思堯並將其甩飛,此蓄意為之意圖明顯的暴力行為,毫無運動精神可言,且致使孫思堯右膝前、後十字韌帶部分斷裂,預計需休養約 4 至 6 個月,已造成實際且重大之傷害,顯非一般身體接觸可比擬。綜上所述,原裁罰結果依舊僅認定為惡性犯規第一級,未依規章精神啟動相應之加重裁罰,戰神對此判定結果難以理解與接受,並表達嚴正抗議。

三、臺北台新戰神強調,球員是所有球隊和聯盟最重要的資產,球員安全係職業運動最基本且不可妥協之核心價值。台新育樂總經理林祐廷表示:「球員能否在場上安心投入比賽,是職業賽事最重要的基礎,任何可能危及球員健康與職業生涯的情況,都應被嚴肅看待。如聯盟認定此案之危險動作僅為惡性犯規第一級,未來如發生相同情形,此判決標準如何保護球員安全呢?」

戰神呼籲聯盟能就本案裁決提出更完整且具體之說明,並於未來確實依循規章精神,維護賽事公平性與全體球員之安全和權益,避免類似憾事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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