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3天「男見前女友躺床」逞慾逼做完!賠20萬和解「轉頭PO網」判關3年

發布時間:2026/02/12 16:41:09
更新時間:2026/02/12 16: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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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南部一位25歲男子與前女友分手後,返回兩人同居時的「愛巢」整理行李。豈料,他見到女方後卻管不住下體,且還全然不顧對方當下生理期不適,竟強行與前女友發生性行為。女方被逼做完後報警提告,雙方事後原本以男方賠20萬元達成和解,但男子事後自作聰明的這一舉動,讓他被判徒刑3年2月。全案可上訴。

分手3天「男見前女友躺床」逞慾逼做完!賠20萬和解「轉頭PO網」判關3年
25歲男分手3天後「逞慾」逼前女友做完,賠20萬元和解後「因1舉動」判關3年;右圖僅示意,非本新聞所指。(圖/翻攝自Google Maps、民視新聞資料照)

據判決書指出,25歲男2024年12月間與前女友分手,3天後他返回兩人的同居住處整理東西,當下看見女方因生理期不適躺在床上休息,男子竟把持不住、「硬闖紅燈」強迫對方發生性行為,前女友被迫做完後,不堪受辱報警提告。

男分手3天「見前女友躺床」逞慾逼做完!賠20萬和解「轉頭PO網」判關3年
25歲男與前女友分手後3天,回兩人同居住所收東西時,竟逞慾逼對方做完。(示意圖/由AI輔助生成)


男子事後坦承犯行,律師則以被告「年僅25歲、有正當工作,若入監恐影響前程」為由,盼法官考量男子已賠償20萬元、與前女友達成和解,從輕量刑。全案經由高雄地方法院審理,但法官認為男子事後又透過IG擅自發道歉文,未經女方同意,且道歉內容也不符合前女友要求,導致對方身心狀況持續惡化,因此不同意減刑或緩刑,最終依乘機性交罪判他徒刑3年2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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