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閃婚看護掀奪產危機!律師揭露:「關鍵2動作」有效守護財產
社會中心/曾詠晞報導
高齡長者與看護登記結婚,引發子女憂心財產遭覬覦的爭議,近年相當常見。對此,律師黃泓勝指出,因應此類潛在風險,重點在於提前做好整體規劃。可透過信託機制、意定監護,以及具前瞻性的法律配置,兼顧長輩的自主決定權與家族資產保障,從源頭降低日後陷入舉證困難、衍生訴訟爭議的可能性。


信託與意定監護 平衡自主權與資產安全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面對此類財務風險,律師黃泓勝認為關鍵在於「事前規劃」。監護制度主要針對出現判斷能力缺陷者,若長輩尚未經法院宣告監護,且非處於癱瘓或植物人狀態,法律多推定其具完全行為能力,日後若想主張其簽署的契約無效,舉證難度極高。為降低爭議,律師建議透過「銀行信託制度」處理資產,由銀行擔任受託人,家屬則擔任信託監察人,藉此確保財產用途;此外,亦可利用「意定監護」制度,在長輩尚具能力時預先公證未來失能後的監護人選,避免親屬間爭奪權限。
預防重於事後救濟!避免陷入訴訟泥沼
針對不動產保全,有人考慮辦理預告登記,但其原意在於防止「一屋二賣」,未必適合一般財產保全。若長輩已不幸遭遇詐騙或資產流失,家屬雖可提起民刑事訴訟,但往往面臨對方脫產或舉證困難,即便勝訴也難以追回損失。因此,保障長輩財產的最佳路徑是及早行動,若判斷能力已有問題,應聲請監護或輔助宣告;若還具備判斷能力,則應透過信託、意定監護及合法遺囑進行全面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