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義區住宅深夜闖門性侵!女子熟睡「被插入」得逞 同房男驚見黑衣男作案
圖、文/引新聞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台北市信義區發生闖入住處性侵案。男子阿成(化名)酒後侵入民宅,趁女子熟睡時施以壓制並強制性交得逞;案件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認定他自始即懷有侵入住宅後以強暴方式性侵的犯意,且被害人驚醒後仍持續以強制力侵害,撤銷一審以「乘機性交」論罪的判決,改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重判有期徒刑8年6月。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台北市信義區發生闖入住處性侵案。男子阿成(化名)酒後侵入民宅,趁女子熟睡時施以壓制並強制性交得逞;案件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認定他自始即懷有侵入住宅後以強暴方式性侵的犯意,且被害人驚醒後仍持續以強制力侵害,撤銷一審以「乘機性交」論罪的判決,改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重判有期徒刑8年6月。
判決指出,阿成與被害女子A女互不相識。案發當天凌晨,阿成在台北市信義區飲酒後起淫念,約於凌晨2時40分從A女住處後門進入住宅。當時A女服用安眠藥後入睡,阿成見其熟睡便壓在身上,並以手脫褲、伸手侵犯,違反對方意願進行性侵。

A女在過程中驚醒並試圖呼救,阿成仍以一手摀住口鼻、以身體壓制續行侵害。睡在同房另一張床的A男聽到A女發出低鳴後起身查看,驚見一名黑衣男子趴在A女身上,還用手摀住她的嘴,隨即上前制止。阿成與A男拉扯間將對方撞倒在地,並趁隙逃離現場。
高院審理時指出,A女在警詢、偵查及原審審理中的主要指述前後一致,均稱服用安眠藥後入睡,隨後感覺有人壓在身上,直到疼痛驚醒才察覺遭性侵;對於反抗過程、犯嫌逃離等情節也交代明確。法院認為A女與被告素不相識,欠缺誣陷動機,證詞具高度可信性。
此外,A男證稱他聽到A女發出「嗚嗚嗚」聲音,以為對方身體不適才起身查看,隨後看到黑衣男子趴在A女身上並摀住嘴巴,內容與A女說法相符。判決並指出,警方在A女內褲、外陰部、陰道、肛門、臉頰及左手指甲等處採得生物跡證,經DNA鑑定檢出與阿成相符的男性Y染色體型別,成為重要佐證。
阿成辯稱酒醉記不清案發經過,並稱只是趁A女熟睡時犯案,不確定A女清醒後是否仍有壓制行為。高院認為,阿成在A女尚未清醒前就已以身體壓制、手摀口鼻等方式控制對方,顯示以強制力壓抑其反抗;且A女驚醒後仍未停止侵害,已非單純利用被害人睡眠中無法抗拒的狀態,符合強制性交構成要件。
高院另指出,阿成曾於2022年間酒後在他人住宅外偷拍女子隱私部位,雖後續因和解獲不起訴,但可見其酒後曾有無法克制性衝動的前例。阿成也曾供稱酒後會出現偷窺欲望,案發當晚是隨機在巷內行走,見屋內有亮光便嘗試開門。法院因此認定,本案並非侵入住家後才臨時起意,而是自侵入住宅之初即懷有為滿足性慾而強制性交的犯意。
高院表示,一審雖認定阿成有罪,但論罪與量刑基礎未臻周延,且阿成在二審期間另行賠償A女25萬元,量刑基礎已變動,因此撤銷原判並自為改判。法院審酌阿成與A女素不相識卻闖入住宅性侵,嚴重侵害性自主決定權與住居安全並造成重大傷害;同時考量其先前已與A女達成調解並賠償30萬元、二審再支付25萬元,合計賠償55萬元,最終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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