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搭台鐵突脫褲「公然洩慾DIY」沉醉狂擼全被拍!嚇壞乘客下場曝光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鐵驚傳公然猥褻案件!1名男子在搭乘台鐵,竟在列車行經時,無視車廂內仍有其他乘客,直接在座位上脫下長褲開始「DIY」,讓一旁乘客全嚇傻,趕緊拿出手機拍攝,並透過通訊軟體向友人求助,隨後報警處理,這位男子的超慘下場也隨之曝光。

光天化日!台鐵區間車驚現「DIY男」嚇壞鄰座乘客
根據判決書指出,這起事件發生在114年10月間,當時這位男子搭乘台鐵第3168次列車,在列車行經台南仁德、保安站區間時,無視車廂內仍有其他乘客,直接在座位上脫下長褲,露出下體,並旁若無神地以手摩擦生殖器,進行「DIY」。由於一絲不掛,讓旁邊的乘客當場嚇壞,火速拿起手機蒐證,並透過通訊軟體LINE告知友人求助,下秒也火速報警,隨後鐵路警察局也馬上派人到場處理,結束男子的台鐵猥褻記。

法官認證「共見共聞」狀態!無視道德構成公然猥褻
而男子被捕後,他在警詢時對犯行供認不諱,檢方調查發現,當時該節車廂屬於不特定人均得共見共聞的開放空間,男子雖坐在座位上,卻無任何遮掩動作,顯見具備「供人觀覽」之意圖。為了佐證罪行,檢方不僅調閱監視器畫面,掌握男子進出車站與座位的行蹤,更引用了受害乘客與友人的LINE對話紀錄截圖,確認男子當時確實是在「公開DIY」。

台南地方法院審理時認為,所謂「公然」並不以事實上已有大眾在場為必要,只要處於可見可聞的「狀態」即構成。法官指出,男子的行為在客觀上足以刺激性慾,且引發普通一般人的羞恥感與厭惡感,嚴重侵害社會性道德感情,有害社會風化,考量到台鐵車廂是大眾運輸工具,男子竟不顧他人感受公然猥褻,行為實屬不該。
判決結果出爐!被依公然猥褻罪處「拘役15日」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提到,被告男子過去已有刑事犯罪前科紀錄,此次再度犯案,顯見對法律與社會規範的漠視。不過,法官考量被告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且本案犯罪情節相較於其他嚴重暴力犯罪尚屬輕微,並審酌其自陳的智識程度與家庭經濟狀況等具體情狀,最終決定以簡易判決處刑。台南地院近日也做出判決,依刑法第234條第1項之公然猥褻罪,判處該名男子拘役15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