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師逼學生「拍露臉裸片、認父」!還噁喊「陪老爸去泡溫泉」遭判關3年
社會中心/楊佩怡報導
北部某高中驚傳校園權勢性騷擾案。該校一名劉姓組長,利用其擔任專題指導老師及管理職務之便,假借「輔導改過自新」為由,多次要求一名男學生小強(化名)深夜獨自在浴室拍攝裸露上半身的影片傳送給他,還要求小強認他為「父親」。法院審理後,認定林男行為已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有期徒刑3年10月。


假稱「認父子」施壓 要求拍片證明「改過」
根據判決書指出,劉男在校內負責管教小強的班級並掌握專題評分權。2025年1月間,劉男檢查小強手機時,發現小強曾與同學嘻鬧拍下打赤膊的影片,竟以此指責小強「看起來像壞學生」。劉男隨後以「為了讓你改過自新、記住壞學生的模樣」為由,要求小強模仿當時情境,重新拍攝裸露上半身的影片。小強雖多次表達抗拒,但劉男仍持續以「不聽話」、「沒改過」進行情緒勒索,甚至在校內當眾威脅要將小強的科目打零分。小強因畏懼學業成績受損及失去競賽機會,被迫於深夜在住處浴室偷拍影片並透過LINE傳送。

嫌沒露臉要求「重拍」 甚至邀約泡溫泉
證據顯示,劉男對影片內容極為挑剔,因不滿首部影片「沒露臉」,強迫小強再次拍攝露出臉部、頭髮濕潤並佩戴特定項鍊的「進階版」影片,並將這些影像存入LINE記事本命名為「好壞」、「真實的樣貌」。更離譜的是,劉男在收到影片後,還傳訊要求小強將片中戴的項鍊送給他,甚至邀約小強在考完試後「陪老爸去泡溫泉」,宣稱上大學後父子會有更多相處時間。
法官打臉「管教說」:師生權力不對等
庭訊時,劉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這只是「管教過當」,自認並無性意涵,強調是想觀察學生的表情改變。其辯護人則主張,男生裸露上半身在社交觀念中很常見,不足以引起性聯想。但法官認為,學生的改過自新應觀察日常表現,與「脫衣露臉拍片」毫無關聯。法官指出,男學生在心理極度排斥、噁心的情況下被迫拍攝,且拍攝場景與自然運動、天氣熱打赤膊的狀態迥異,客觀上已足以引起羞恥感,構成法律定義之「性影像」。
判決結果:重判3年10月、沒收手機
法院考量劉男身為人師,卻為滿足私慾戕害少年身心,且犯後全盤否認、毫無悔意,亦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最終依「以他法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判處劉男3年10月徒刑,並沒收其犯罪所用之手機。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