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貞秀開口要求「資遣費」遭開鍘?律師揭:調解不能成開除理由!
論壇中心/綜合報導
民眾黨中評會13日開除中配不分區立委李貞秀,原因竟是因李貞秀提到「獲取金錢」來換取辭立委,不過遭到李貞秀反駁,更披露是黨內先提出金錢補償。對此,律師陳君瑋在《頭家來開講》節目上分析,民眾黨與李貞秀調解過程中,若有談條件,「這不能作為開除理由」!

律師以公司想資遣員工為例,勞資雙方會談條件,若勞工要求資遣費,公司也不能以這個為由把員工開除,內部會議大家談論的事情,不能作為開除李貞秀的理由,這在法律上站不住腳,在調解裡面講的理由是不能作為判決的依據。
因為4月7日一場會議,成為李貞秀被開除的導火線,也讓李貞秀相當不滿,反擊開會時,自己有明確說出「我不要民眾黨一分錢、我不要柯文哲一分錢」,更要求民眾黨拿出錄音檔及會議紀錄以視正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