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慶京遭判10年「不服被用微笑定罪」!怒轟北院「寫小說」千字全文曝光

發布時間:2026/04/15 19:35:37
更新時間:2026/04/15 19: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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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京華城案一審宣判,除了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被判17年外,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應曉薇分別判10年和15年半,據台北地院日前發布的新聞稿中,提到「沈慶京面露滿意微笑離去」,其外在反應已可反映會談結果對其具有正面意義。對此,沈慶京今(15)日發出千字長文,表示「微笑,是我習慣對社會的友善,而非犯罪的印記」,痛批北院的判決書像在「寫小說」,缺乏證據論述。

沈慶京遭判10年「不服被用微笑定罪」!怒轟北院「寫小說」千字全文曝光
京華城案一審宣判,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遭判10年,台北地院新聞稿中,提到「沈慶京面露滿意微笑離去」,反映會談結果對其具有正面意義。對此,沈慶京今(15)日發出長文回應。(圖/民視新聞資料照、沈慶京臉書)


沈慶京遭判10年「不服被用微笑定罪」!怒轟北院「寫小說」千字全文曝光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沈慶京今(15)日透過臉書發文,開頭就寫下「微笑,是我習慣對社會的友善,而非犯罪的印記」,表示「近日媒體沸沸揚揚討論著台北地方法院關於京華城案的新聞稿。新聞稿言之鑿鑿地描述我『面露滿意微笑離去』,並以此推論這抹微笑代表我與柯文哲市長收賄的「默示合意」,然而,這句以微笑定罪的關鍵描述,在近四百頁的正式判決書全文中,竟然消失了。身為當事人,我不得不針對這種『看圖說故事』,向社會大眾和法院說明事實真相」。

文章中強調「微笑是我從小的習慣,不是行賄的標記」,認為身邊認識的人都知道,自己從小就是個面帶微笑的人,「這不是偽裝,更不是因為得到了什麼好處,而是一份深植於個性中的習慣與禮貌」,表示「我從小極度害羞內向,在學校常被欺負,後來為了自我保護而流連於學生幫派。在那些混亂的歲月裡,我總是習慣用微笑來看待這個社會。27歲進入工商界,從事紡織品配額貿易,在事業起起伏伏的驚濤駭浪中,我依然習慣微笑面對」。

沈慶京遭判10年「不服被用微笑定罪」!怒轟北院「寫小說」千字全文曝光
沈慶京強調「微笑,是我習慣對社會的友善,而非犯罪的印記」。(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談起微笑,沈慶京表示,「是我克服個性害羞與恐懼內向的方式,也是我對社會各種事務的喜悅和樂觀的表達」,透露小學和初中上音樂課,被老師叫起來唱歌,害羞到完全開不了口,但依然保持微笑。這份對公開表現的害羞伴隨自己大半輩子,直到43歲在經濟部次長徐國安的鼓勵下,才終於克服心理障礙,第一次在KTV開口學唱歌。31歲時則分別應邀到三個大學演講國際貿易,每次演講緊張到肚子痛,便會用微笑彌平緊張。

沈慶京接著表示,「1999年我51歲出了一本勵志書《突圍》後,初二同學周京陵(當時的華視製片)寫信給我,他說『看到《突圍》才確定你就是萬中同班同學的那位沈慶京。初中的時代,你寫得很少,但也勾起了我對小小個子的劉秉頣老師、十分酷的陳金郎老師、和愛打人的錢組長的懷念。彷彿中還記得你被老師叫起來問問題,你低著頭微笑的神情。時光好快,真是江湖夜雨十年燈,少年子弟江湖老啊!真高興出了你這麼一位同學』。從同學的描述,可知『微笑』早在我成為商人之前,就是我面對外界的友善態度,甚至是我在害羞緊張時的習慣表情」。

沈慶京遭判10年「不服被用微笑定罪」!怒轟北院「寫小說」千字全文曝光
沈慶京表示「如果法律將『習慣微笑』解讀為犯罪的合意,那麼司法衡量的將不再是客觀證據,而是主觀的偏見」。(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沈慶京進一步指出,「對同仁的微笑是基本禮貌,不是利益的交換」,表示「如果法律將『習慣微笑』解讀為犯罪的合意,那麼司法衡量的將不再是客觀證據,而是主觀的偏見。2024年,面對台北地檢署一連串肅殺的偵訊,檢察官郭建鈺偵訊,我微笑面對,後來檢察官林俊言連番的威脅罵我「你們中國人…」我才生氣;法院審理時,面對審判長問話,我還是常常微笑。即便寶佳集團林家宏先生和我碰面時,企圖心很強的他直接表達希望取得中工經營權時,我依然微笑。因為對我而言,除了吵架,微笑是做人最基本的禮貌」。

回憶起2020年2月,前往北市府邀約柯文哲市長參加公益活動,沈慶京透露那是一次再單純不過的社交拜會,從未談過對價關係,更未提及任何金錢或行賄合意。結束會談,看見等候的同仁朱亞虎,自然地對他微笑,那是對同仁的體恤與基本禮貌,也是自己的習慣,「我做夢也沒想到,捐給『民眾黨』的210萬元政治獻金,竟會被法官與我『習慣性的微笑』強行掛鉤,拼湊成所謂貪汙行賄的犯罪證據」。

沈慶京遭判10年「不服被用微笑定罪」!怒轟北院「寫小說」千字全文曝光
沈慶京2020年2月前往北市府邀約柯文哲市長參加公益活動,強調「那是一次再單純不過的社交拜會」。(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此外,沈慶京也砲轟法院「判決書像寫小說,缺乏證據論述」,透露許多法律學者與律師都點出了一個嚴肅的問題:北院新聞稿中「沈慶京面露滿意微笑」這句話,未出現在判決書中,恐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的問題。他認為,「判決書應該嚴謹地記載事實與證據,而不該像寫小說一樣『看圖說故事』。如果一份影響人身自由的重大判決,法官為了加強輿論說服力,在新聞稿中『自行整理』出判決書裡沒有的心證結論,這對司法公信力是多麼致命的傷害?」。


沈慶京接著開酸,「在法庭上,我倒是看見公訴檢察官們時常交頭接耳,面露帶有嘲諷意味的微笑。如果我的微笑代表『期約賄賂』,那檢察官在法庭上的嬉皮笑臉,是否也能被解讀為『小人得志』或『構陷他人』的證據?」喊話法官「判決應回歸證據,而非對表情的心理揣測」,「法官判決必須依照證據,嚴謹認定,而非對表情的心理揣測。朱亞虎先生發簡訊,未經我同意,這是他個人的行為,而我的微笑是我的人格慣性。將兩者強行掛鉤,這不是司法,而是編劇」。


文章最後,沈慶京強調,「我接受法律最嚴格的檢視,但我不接受對我人格特質的惡意標籤化。希望法庭能回歸證據法則,不要讓『沈慶京的微笑』成為台灣司法史上令人毛骨悚然的定罪標籤。我依然會保持微笑,因為那是我的習慣,是我面對世界的方式。我也期待,最終司法能還給我一個正義、不含偏見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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