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埃米級」機密險被偷!內鬼案一審判決出爐「他」至今尚未獲原諒…
社會中心/李筱舲報導
針對台積電2奈米製程洩密一案,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今(27)日上午進行一審宣判,被告等人因非法取得涉及國家核心技術的2奈米製程之營業秘密,法院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營業秘密法及妨害電腦使用等罪論處,其中台積電前工程師陳姓主嫌遭判10年有期徒刑、吳姓共犯等人被判刑2年到6年有期徒刑、東京威力科創則遭科處1億5000萬元罰金,且須賠償台積電1億元,而此案也成為台灣科技業營業秘密法的指標案件。


竊取14埃米關鍵技術!法官認定危及半導體代際領先
據檢方調查,陳姓主嫌過去曾擔任台積電12廠良率部門工程師,離職後到台積電的供應商東京威力行銷部門任職。他透過大學學弟吳嫌及同僚打探二奈米製程的機密,並洩露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而檢調也在後續抓出其他內鬼,陳姓主嫌坦承與台積電在職陳姓工程師共同竊取「14埃米以下製程機密」。對此,法官表示此技術為台積電半導體製程從「奈米」邁入「埃米」時代的先進技術節點,為領先市場優勢的致勝關鍵,而陳姓工程師至今尚未獲台積電諒解。

台積電內鬼案一審宣判:主嫌重判10年、東京威力判罰1.5億
智財法院今(27)日進行一審宣判,陳姓主嫌判刑10年,吳嫌依營業秘密法判1年6月加國安法2年、同僚依營業秘密被判2年、而陳姓工程師則遭判6年。在東京威力方面,考量到其非競爭對手且機密未外流至第三方,台積電表明接受道歉並原諒,法官據此依法輕判。涉案的東京威力科創盧姓女主管判10月、緩刑3年,保護管束支付100萬元、法治教育6場;東京威力公司則判1.5億、緩刑3年,自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向台積電支付1億,公庫5000萬。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