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深夜車震「衣服脫一半」被抓包!被逮後竟「主動求法官」:請鞭打我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許多情侶在熱戀期時,只要眼神對到,內心就會燃起慾火,一發不可收拾,但若是載到法律紅線,後果恐怕不堪設想!近日一對年輕情侶因為深夜在車內「衣冠不整」當場遭執法人員盤查,並被指控企圖進行「那檔事」,情侶檔在法庭上坦承罪行,不料卻因為「沒錢繳罰金」、不想進監獄坐牢,當庭主動懇求法官對他們改判「鞭刑」, 2 人最終下場也曝光。

後座半裸被抓包!情侶深夜暗處脫一半「準備運動」遭逮
根據馬來西亞媒體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當地登嘉樓州(Terengganu),去年 12 月 4 日晚間 10 時 45 分 左右,現年 25 歲 的大卡車司機沙米(Muhammad Syahmi Faris Latif),與現年 23 歲 在餐廳擔任助理的女友哈菲卡(Hafiqah Qurratu Aini Azlan),兩人將車輛停放在馬江區(Marang)一棟建築物後方的偏僻處。

當地執法人員巡邏時察覺異狀,上前盤查後驚見這對情侶正待在汽車內,且全身上下呈現「半裸、衣冠不整」的狀態,顯然正在為「那檔事」做準備,隨即依法將兩人逮捕歸案。情侶隨後被依《 2001 年 伊斯蘭刑事罪行法令》第 29 條文「企圖進行婚外性行為」起訴。
哭窮繳不出高額罰金!兩人沒聘律師當庭「主動求鞭刑」
根據該項法令規定,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處 5,000 令吉(約新台幣 4 萬元)的罰金、或最高 3 年 監禁、或最高 6 下 的鞭刑,法官亦可併科上述處罰。登嘉樓伊斯蘭高階法院開庭審理時,兩名被告皆未聘請律師辯護,並在當庭聽取指控後痛快坦承罪行。

不過,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這對情侶隨後向法官求情,直言彼此的收入不夠,根本沒有多餘的錢支付高額罰金,且為了避免被關進監獄,他們寧願選擇承受皮肉之苦,當庭主動請求法庭執行伊斯蘭教法的鞭刑來代替罰金與監禁。
上訴期滿即執行!法官判各挨 4 鞭進監獄開打
登嘉樓伊斯蘭高階法院法官沙里爾(Nik Mohd Shahril Irwan Mat Yusof)在衡量兩人的犯罪情節與主觀意願後,最終做出罕見判決,判處兩名被告各 4 下 鞭刑。法官隨後也下令,待 14 天 的上訴期限屆滿後,這項鞭刑處置將於今年 6 月 7 日,在馬江監獄(Penjara Marang)正式對兩人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