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忠明南路停車陷阱 機車族遭集體開單!議員陳雅惠質詢要求撤單
中部中心/黃毓倫 台中報導
日前民視新聞獨家報導,台中市南區忠明南路770號對面,汽機車停車區,因為汽車格與機車停放區緊貼、標線斑駁不清,造成民眾誤停,遭集體開單,引發民怨。台中市議員陳雅惠26日下午,在議會質詢,要求裁決處與警方重新檢視,主動撤銷罰單或協助重啟申覆。

台中市議會26日市政總質詢,包括市議員陳雅惠、蕭隆澤、陳俞融、陳淑華、謝家宜、張芬郁等人,共同關心南區忠明南路路邊停車格,標線不清,引發執法爭議與民眾權益受損。
陳雅惠表示,該處汽車格與機車停放區連在一起,現場沒有清楚區隔,路面標線又因斑駁、泥土覆蓋,讓民眾第一時間難以判斷,一台停錯,整排就跟著錯,最後卻由民眾承擔罰單。
陳雅惠進一步指出,民眾停車當然有注意的義務,但市府不能把標線不清、規劃不良的責任全推給民眾。

陳雅惠說明,民眾4月22日遭舉發,4月23日即向台中市警局第三分局提出陳述書;5月5日停管處仍稱「停車格劃設尚無疑慮」,5月8日第三分局據此回覆裁決處,認定舉發無誤;到了5月13日交通局停管處派員會勘後,卻在當日立即修改三處爭議標線,顯示原設計確實有缺失,容易造成民眾混淆。然而5月15日,裁決處仍發函,郵寄給遭舉發的民眾,要求民眾如期繳納罰單,隻字未提現場已經舉辦會勘,並改善標線。

陳雅惠批評,本案從警察、停管處到裁決處,三方互推責任,最後變成市民被迫繳罰單,形同官僚卸責。若現場連續多日都有民眾誤停,市府就應主動提醒、改善標線,而不是只顧開單,把民眾當提款機。
交通局長葉昭甫回應,從標線法規邏輯來看,現行劃設方式並非不能如此設置,但確實可再改善,讓民眾更容易辨識;也會請相關單位重新審視當時舉發過程,確認是否有民眾無法清楚辨識情形,再研議後續處理。

陳雅惠要求交通局,全面盤點全市汽車格與機車格相鄰、標示不清、容易誤停路段,該改善就立即改善。標示有瑕疵就應先改正、再執法,給市民一個合理的交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