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時捷擦撞害3傷竟肇逃!網罵爆:「有錢沒膽」

發布時間:2026/06/02 14:02:00
更新時間:2026/06/02 14: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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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品觀點

事故發生於5月28日下午5時39分,57歲陳姓男子駕駛保時捷Taycan電動車行經國道1號南向174.7公里處,於中線車道變換車道時碰撞內側車道由30歲鄧姓男子駕駛的馬自達轎車。

保時捷擦撞害3傷竟肇逃!網罵爆:「有錢沒膽」

事故發生於5月28日下午5時39分,57歲陳姓男子駕駛保時捷Taycan電動車行經國道1號南向174.7公里處,於中線車道變換車道時碰撞內側車道由30歲鄧姓男子駕駛的馬自達轎車。



受到撞擊後,馬自達轎車隨即遭後方35歲胡姓男子駕駛的特斯拉Model Y追撞,形成連環車禍。



這起事故造成胡男、鄧男及車上乘客31歲張姓女子共3人肢體擦挫傷,所幸傷勢輕微且意識清楚。



警方到場後發現,鄧男及胡男酒測值均為0,排除酒駕因素。然而肇事的陳男在事故發生後並未停留現場處理,而是直接駛離逃逸。



受害駕駛友人將行車記錄器畫面上傳網路,影片清楚記錄保時捷擦撞過程及肇逃經過。網友紛紛留言痛批:「有錢開保時捷沒膽面對還肇逃,想切就切,駕照不知道是不是雞腿換的。」



國道警察第三大隊隨即展開調查,成功查出肇事保時捷駕駛身份,並通知陳男到案說明。



據車商估計,肇事車輛為保時捷Taycan電動車,新車售價介於400萬至900萬元。事故造成馬自達車尾受損,維修費用約20萬元;特斯拉車頭毀損,維修費用約30萬元。



警方表示,陳男未依規定於現場處置,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4項肇事逃逸致人受傷製單舉發,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至3個月。



另外涉嫌刑法第185-4條致人傷害而逃逸罪,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警方將蒐集事證後函送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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