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虎爸」糗了!停車場暴打全被拍 他見檢察官猛道歉:兒子成績差

發布時間:2026/07/29 09:16:00
更新時間:2026/07/29 09: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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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CTWANT

台北市一名國小生因課業表現不佳,上學途中遭父親拳打腳踢,從頭到腳多處受傷,有目擊者錄下毆打踹踢的畫面並熱心報案,不過學童自己與母親無意提告傷害罪,台北地檢署僅針對有無涉犯「妨害幼童發育罪」部分展開調查,考量被害人傷勢未達不可回復的程度,這位「虎爸」也沒有長期施暴,加上他到案時頻頻道歉認錯,檢察官認為這如同傳統打罵教育下的行為,不致妨害幼童身心,只是打小孩地點在公開場所才會被告,最終處分不起訴。

北市「虎爸」糗了!停車場暴打全被拍 他見檢察官猛道歉:兒子成績差

本案發生在今年4月14日週二上午7點多,民眾在台北市仁愛路四段某停車場拍下一位爸爸徒手毆打再猛踢兒子,向信義分局報警。

檢警介入偵辦,該名國小生有頭痛、背痛、兩腳的膝蓋擦傷等傷勢,動手的父親涉嫌故意傷害罪,不過太太和兒子都沒有提出告訴。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對於兒童及少年犯罪者,主管機關得獨立告訴」,如果地方政府認為施暴者對未成年人有傷害、妨害幼童發育的行為,不須得到父母同意就可提告。

其實北檢有顧慮學童母親不追究,是不是出於迴護父親的想法,偵辦過程中曾經請台北市政府表示意見,但北市府也回覆不須提告。

「虎爸」接受地檢署偵訊,坦承因為兒子成績不好才打他,也一直表達歉意,承辦檢察官認定雖有攻擊的事實,但不足以妨害學童身心健全或發育,被告的犯罪嫌疑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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