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議員白珮茹涉詐助理費63萬 士檢起訴求刑8年半

發布時間:2026/09/29 15:17:36
更新時間:2026/09/29 15: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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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上報

國民黨新北市議員白珮茹涉嫌詐領公費助理費案,士林地檢署偵辦近2年,今(29日)偵結起訴。檢方認定,白珮茹涉嫌以虛報人頭助理方式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63萬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建請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年6月,並沒收或追徵63萬元犯罪所得。

國民黨議員白珮茹涉詐助理費63萬 士檢起訴求刑8年半


涉詐領公費助理費63萬 士檢斥犯後態度不佳求刑8年6月

白珮茹為國民黨籍新北市5連霸議員,曾擔任台北縣議員,縣市合併後連任4屆新北市議員,長期經營汐止、金山及萬里等地。2024年9月案件爆發後,士檢指揮調查局搜索白珮茹住居所及服務處,她遭檢察官訊問後以60萬元交保。今年白珮茹仍投入新北市議員選舉,持續爭取連任。

士檢指出,白珮茹自2006年起擔任台北縣及新北市議員,明知公費助理補助費是議會編列預算,用於支應公費助理薪資及相關費用,並非議員個人薪資或補貼,卻涉嫌指示不知情助理製作不實聘用文件,經她簽名後向新北市議會申報,虛偽聘用簡姓友人擔任公費助理。

檢方認定,不實資料登載於公費助理薪資清冊後,白珮茹再將助理薪資及春節慰問金等款項匯入簡姓友人帳戶,待款項入帳後,再由簡姓友人提領交給白珮茹使用。士檢追查資金流向後認定,白珮茹自2009年9月至2011年3月間,共計詐領63萬元助理補助費。

士檢表示,檢察官透過調閱公費助理申報資料、薪資帳戶及金融交易紀錄,並比對助理實際任職情形及款項流向,於2024年9月19日搜索白珮茹住居所及服務處。檢方綜合白珮茹歷次供述、證人證詞、公費助理聘用資料、金融交易紀錄及扣案證物後,認定犯罪嫌疑明確,依法提起公訴;至於簡姓友人涉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部分,則另為緩起訴處分。

士檢並指出,公費助理補助費是由公帑支應,目的在協助民意代表聘用助理、執行公共職務,申報及使用均應符合法令。檢方認為,白珮茹長期擔任民意代表,卻涉嫌以虛報人頭助理方式詐領公帑,且偵查期間屢次變更供述,犯後態度不佳,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依法沒收或追徵犯罪所得,以維護公務廉潔及人民對公共制度的信賴。(責任編輯: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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