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輪酒駕都犯法?女醉騎電動車遭罰
誤以為酒後騎電動機車沒有刑責,結果被當場上銬!台北文山區一名謝姓女子和朋友喝酒夜唱後,騎著電動機車回家,因為搖來晃去被警方攔下,女騎士想說騎的是電動機車,不用加汽油,應該沒有酒駕問題,哪知道酒測值0.26,一樣涉犯公共危險罪,遭到逮捕。

白色安全帽的女騎士騎著電動機車,後座還載了一名乘客,只是看似騎車的狀況有些不穩,警方早就默默跟在後頭,一路觀察,直到下個路口,立刻將她攔下進行酒測。
拿出酒測機,要求眼前的女騎士進行酒測,她一度納悶自己騎的是電動機車,並非一般機車,何需進行酒測?直到酒測0.26毫克,警方拿出手銬,略帶酒意的她瞬間清醒、倒抽一口氣。

女騎士酒測值0.26,超過0.25的標準值,涉犯公共危險罪遭到逮捕,還想說明明離家5分鐘的距離,騎著電動機車不會有事,只是這樣行車觀念可說是大錯特錯,只要喝酒,不論騎的是自行車還是無牌照電動自行車,都屬於道交條例慢車的範疇。
酒測值在0.15以上,可處600元,而有牌照的電動機車就屬刑法動力交通工具的規範,酒測超過0.25標準值,觸犯的可是刑法公共危險罪。

別以為酒後騎的是電動交通工具,就不受法律規範,只要有動力的車輛,喝完酒還騎在路上趴趴走,法律上都有法可罰,民眾切勿心存僥倖。
(民視新聞/黃國誠、李志銳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