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殺警凶嫌二審改判無期徒刑 台南高分院理由曝光
台南市刑大偵查佐劉三榮去年6月14日在柳營區山秀練歌場遭凶嫌梅文魁槍擊身亡,台南地院一審依殺人罪判嫌犯15年、非法持有槍械4年6月,應執行19年2月。台南高分院今天上午宣判,二審重判被告梅文魁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生,還可上訴,改判理由現在也曝光了。

涉嫌槍殺台南市刑大偵查佐劉三榮的梅姓凶嫌,經過近半年審理,去年12月一審判決,以非法持有槍枝判刑4年6月,殺人罪的部份則為15年,合併應執行19年2月。劉三榮的父親對於判決無法接受,認為至少要判處無期徒刑,一定會上訴到底。今天上午法院二審宣判,改判被告梅文魁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生,還可上訴。
台南高分院發言人吳勇輝指出,梅文魁持槍及射擊地方不對,且原判決未查明被告犯罪情結及殺人動機。他強調,依據《刑法》57條量行標準,審酌判處無期徒刑,至於被告持有改造手槍部分,原判決認識用法均妥當,因此駁回此部份上訴。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