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榮錦涉掏空東洋還以「不實指控」向公司提民事賠償 台北地院一審駁回

發布時間:2023/03/10 18:27:26
更新時間:2023/03/10 18: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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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中心/游明哲報導

台灣東洋今(10)日表示,前董事長林榮錦涉嫌將公司困難學名藥無償轉給Inopha AG公司的背信及違反證交法案件,雖在高等法院更審中,但林榮錦又從這起案件,以不實指控另對公司及相關人等提出民事損害賠償,台北地方法院一審於今日判決原告之訴駁回。台灣東洋對此表示深感欣慰,並強調仍會秉持誠信正直的經營理念,專心發展本業。

林榮錦涉掏空東洋還以「不實指控」向公司提民事賠償 台北地院一審駁回
林榮錦涉掏空東洋還以「不實指控」向公司提民事賠償,台北地院一審駁回。 (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台灣東洋指出,林榮錦於任職台灣東洋董事長期間涉嫌掏空公司資產,檢察官起訴林榮錦犯罪所得超過30億,一審法院依「非常規交易罪」及「特殊背信罪」判處10年有期徒刑,但二審法院對證據見解迥異,改判無罪,台灣東洋聲請檢察官上訴三審,最高法院於2021年12月認為二審仍有諸多疑點未釐清、撤銷無罪判決、發回高等法院更審中。

台灣東洋表示,林榮錦在案件更審期間,另指控台灣東洋及其相關人,對同案涉嫌違反證交法、尚在通緝中的Denis以不正方法取得證據,以此提告民事求償。一審法院認為,台灣東洋並無林榮錦所指控之不當行為,更未以任何方式侵害林榮錦法律權益,因而判決駁回原告之訴,對此,台灣東洋深表欣慰,感謝法院再還清白。

台灣東洋說到,公司長期投入多項困難學名藥的發展,林榮錦於2008年及2009年間,在未呈報董事會下,逕自將相關具發展潛力的藥品與由前台灣東洋員工Denis私自設立的海外信箱公司Inopha AG簽訂權利義務不對等的授權合約,涉嫌掏空公司30億,整體損失更高達近60億。台灣東洋基於對是非公道的期待及對4萬名股東權益的承諾,盼藉訴訟釐清事實,建立投資人對生技產業的信心。

台灣東洋表示,公司轉型邁向國際化的經營目標相當明確,近年也導入接軌國際的營運模式,自製產品與引進新興藥品都有穩定的成長表現,未來仍會專注於健康醫療本業,與全球合作夥伴一起開拓國際市場、開創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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