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鍾東錦當選被提無效之訴 苗栗地院一審宣判結果出爐

發布時間:2023/07/21 16:14:31
更新時間:2023/07/21 16: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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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中心/林柏安報導

苗栗縣長鍾東錦去年九合一大選時,因大湖鄉聯合競選總部主委涉賄,他連帶也被檢方提出當選無效之訴,稍早苗栗地方法院宣判,鍾東錦當選有效。

快新聞/鍾東錦當選被提無效之訴 苗栗地院一審宣判結果出爐
苗栗縣長鍾東錦。(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鍾東錦去年在競選縣長期間,與大湖鄉長候選人傅松琳,設有聯合競選總部,當中負責操盤的陳姓主委,涉嫌買票,檢方連帶對鍾東錦,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稍早苗栗地方法院宣判,鍾東錦當選有效。

苗栗地方法院指出,經審理後,合議庭於今日宣判,判決大湖鄉代表謝見德、大湖村村長傅顯榮當選無效;縣長鍾東錦、大湖鄉代表林裕欽部分,則判決原告之訴駁回。

鍾東錦、林裕欽、謝見德、傅顯榮分別為2022年11月26日舉行的苗栗縣縣長選舉、大湖鄉第1選舉區鄉民代表選舉及大湖村村長選舉候選人,投開票結果分別經中央選委會及苗栗縣選委會公告當選。

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對於鍾東錦、林裕欽、謝見德、傅顯榮4人,縣長候選人徐定禎對於鍾東錦,鄉民代表候選人葉琪熏對於謝見德,分別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主張鍾東錦、林裕欽、謝見德、傅顯榮競選團隊中的陳姓男子,於去年11月中旬某日,委由林姓男子先後轉交現金2000元、4000元給丘姓女子,請託丘姓女子及其家人投票支持謝見德、傅松琳(未當選)、傅顯榮。

苗栗地院指出,其後陳姓男子又於2022年11月24日交付現金1萬4000元給丘姓女子,請丘姓女子協助買票,丘姓女子受託後,於同日18時許交付現金1萬元予張姓女子,央求張女及其家人投票支持傅松琳及傅顯榮;同日稍晚丘女又至林女住處交付其現金4000元,央求林女及其配偶投票支持鍾東錦、傅松琳、謝見德、林裕欽、傅顯榮。

苗栗地院表示,此外,鍾東錦、傅顯榮並授意謝姓男子於去年11月23日晚間8時許,至葉姓女子住處以現金2000元向其買票,央求葉姓女子及其配偶投票支持鍾東錦、傅顯榮。被告鍾東錦、林裕欽、謝見德、傅顯榮則均辯稱並未指使陳姓男子、林姓男子、丘姓女子、謝姓男子向他人買票,對上開買票情事均不知情等語。

合議庭認為,鍾東錦、林裕欽部分,陳姓男子雖有於去年11月24日交付現金1萬4000元請丘姓女子協助買票,不過依丘姓女子歷次陳述、收受賄款的張姓女子及林姓女子證述,暨林姓女子住處監視器影片,可知當日陳姓男子僅請託丘姓女子協助為傅顯榮、傅松琳2人買票,丘姓女子亦有向林姓女子表明係為該2名傅姓候選人買票,且當時買票金額係以每一候選人一票1000元為計算標準,其買票金額並未包含鍾東錦、林裕欽之選票在內。

合議庭也提到,丘姓女子行賄過程雖有提及鍾東錦、林裕欽,但僅係出於己意自發性為鍾東錦、林裕欽拉票,與其交付林姓女子之賄款無對價關係,難認有為鍾東錦、林裕欽買票之事實。另謝姓男子於偵查中僅稱有為傅顯榮向葉姓女子買票,未提及有為鍾東錦買票之事,核與葉姓女子及其配偶邱姓男子之證述相符,故亦無證據證明謝姓男子有為鍾東錦買票之行為。從而,鍾東錦、林裕欽被訴當選無效部分,判決駁回原告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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