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台中3惡煞痛毆男大生到命危 張敦量二審維持原判處9年徒刑
即時中心/周欣儀報導
2021年11月台中3惡煞圍毆宋姓男大生案,當時宋男被3人痛毆到顱內出血,一度命危,主嫌張敦量以殺人未遂罪、強制罪起訴,今年3月一審遭判9年10個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共9年,宋大生母親對於判決結果不能接受再提上訴,今二審結果出爐,張敦量部分法官保持原判,殺人未遂和強制等罪而判處9年徒刑。

檢方認定先打人的駕駛張敦量有殺人犯意,依殺人未遂、強制罪起訴,仍在羈押中,另外兩名幫忙張敦量打宋男的共犯李韋霖、陳勁豪,則依傷害罪與強制罪起訴,已於去年9月交保,後續宋母提出1500萬和解金條件,張敦量則透過律師提出150萬賠償,雙方因賠償金落差過大沒有達到共識。
今年3月一審判決結果出爐,張敦量涉殺人未遂判,判8年、強制罪1年10月,一共被判刑9年10個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而李韋霖、陳勁豪則依重傷害強制罪判刑4年8個月,另又犯強制罪分處有期徒刑7個月及8個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4年8個月。
宋母不滿判決結果提出上訴。今二審結果出爐,張敦量部分法官仍維持原判,以殺人未遂、強制等罪處9年,陳勁豪、李韋霖則從重傷害罪,改為傷害罪,加上強制罪判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