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賣黃牛票慘了! 立院初審通過草案「程式搶票」恐被判3年徒刑

發布時間:2023/12/06 14:49:39
更新時間:2023/12/06 14:4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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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亞洲棒球錦標賽登場,黃牛票問題議題再引起關注,今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初審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4條之1的草案。該草案明確表示,任何民眾若被捕涉嫌販賣黃牛票,將面臨每張票券10至50倍的罰款,即便是販售免費票,最高罰款也可達每張1.8萬元。此外,若以不當方式,如使用電腦等手段大量取得票券,將可能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快新聞/賣黃牛票慘了! 立院初審通過草案「程式搶票」恐被判3年徒刑
賣黃牛票慘了!立院初審通過「程式搶票」恐被判3年徒刑。(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由於運動賽事中的黃牛票問題屢見不鮮,教文會特別邀請教育部長潘文忠和體育署長鄭世忠等人參與審查《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4條之1的草案,最終通過該法條的修改。

根據新修訂的內容,民眾如果將運動賽事或活動中無面額的票券訂價販售,主管機關可依據票券數量處以每張票券10至50倍的罰款。對於全面或部分免費入場的運動賽事或活動,則根據票券數量處以1.8萬元以下的罰款。

面對一些人利用程式或電腦搶購票券的情況,教文會也在草案中明確指出,使用虛偽或其他不正當手段,以電腦或其他設備購買運動賽事或活動票券,取得訂票或取票憑證的人,可能面臨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的罰金。為保障檢舉者的權益,草案同時強調必須嚴守檢舉人的個人資訊。

為了保障合理轉售票券的權益,今天的草案還通過了一項附帶決議,明確規定轉售者支付合理手續費或郵寄費等費用的情況不在本修正草案的約束範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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