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嗎?8月底10津貼接力入帳 這1筆「5年內未申請」就領不到!
生活中心/許嘉惠報導
根據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行事曆,8月底將會有10筆津貼入帳,包含勞保年金給付、職保年金給付、勞退月退休金、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產檢假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國保身心障礙年金給付併計勞保年資、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給付、國民年金保險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國民年金保險遺屬年金以及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

8月29日
勞保年金給付、職保年金給付、勞退月退休金(首發+續發案)、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
8月30日
產檢假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國保身心障礙年金給付併計勞保年資、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給付、國民年金保險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國民年金保險遺屬年金、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

*國民年金生育給付:
只要是在國民年金加保有效期間分娩或早產的女性被保險人,如未領取其他社會保險生育給付,就可以向勞保局請領國民年金的生育給付,給付標準是按國民年金月投保金額(目前為19,761元)一次發給2個月生育給付。如果是生雙胞胎,就發給4個月;生三胞胎,就發給6個月,以此類推。
依國民年金法第28條規定,生育給付有5年請求權時效,從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次日起算,必須在5年內提出申請,如果超過5年後才提出申請,因為已經超過申請期限,勞保局會核定不予給付。
*產檢假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
雇主於受僱者請畢「陪產檢及陪產假」或請畢前終止契約,並給予「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後,檢附下列文件、資料,向勞保局申請本補助:
1、申請書(如申請「陪產檢及陪產假」之受僱者僅1人,請逕於申請書填寫受僱者相關資料並請其親自簽名或蓋章;如申請「陪產檢及陪產假」之受僱者有2人以上,除填寫申請書外,請一併檢附受僱者名冊及每位受僱者之聲明書)。
2、事業單位(或自然人雇主)名義之國內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
1、被保險人於參加國民年金保險期間(65歲前)死亡時,可由支出殯葬費的人請領喪葬給付,給付金額是按被保險人死亡當月之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喪葬給付5個月。國民年金保險月投保金額,自104年1月1日起,由17,280元調整為18,282元;另自112年1月1日起由18,282元調整為19,761元。
2、舉例來說,若被保險人於112年1月15日參加國保期間死亡,則喪葬給付金額為19,761元×5=98,805元;如果被保險人於111年10月31日參加國保期間死亡,支出殯葬費的人於112年1月20日申請喪葬給付,因為被保險人死亡時的國保月投保金額為18,282元,所以喪葬給付金額為18,282元×5=91,410元。
詳請可上勞動部官網查詢:https://www.bli.gov.tw/00000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