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柯文哲遭延押兩個月 北院曝理由:尚有「共犯」未到案
即時中心/顏一軒報導
北檢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迄今遭收押58天的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由於羈押期將於11月4日屆滿,因此檢方聲請延押柯主席,惟「康芮」颱風侵襲台灣,延押庭順延1天至今(1)日上午召開,歷經2.5小的檢辯攻防後,據傳柯在庭上否認圖利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北院承審法官呂政燁下午16時30分裁定,自本月5日起再延押柯兩個月。

北院上(10)月29日針對柯文哲延押案召開「限制閱卷庭」(限閱庭),北檢與柯文哲三名委任律師鄭深元、蕭奕弘與陸正義一同討論內容、範圍與方式,歷經檢辯舌戰2.5小時後,延押庭已於中午12時結束,院方諭知下午16時30分裁定延押或交保,目前柯文哲人就待在北院的候審室等待結果。

回顧全案,9月5日晚間17時17分,北院法官認定柯文哲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涉犯違背職務收賄、圖利等罪,因此裁定收押禁見,迄今已邁入第58天,北檢分別於9月10日、13日、18日、25日四度提訊,10月1日原定第5度提訊遭到拒絕,因此10月16日才再度提訊。

京華城案目前累積21名被告,6人在押,除9月28日裁押的威京集團鼎越開發公司前董事長朱亞虎與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還有柯文哲、沈慶京、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而應的助理吳順民已於10月25日以500萬具保停押。
在押的應曉薇、沈慶京羈押期將屆,北檢10月22日聲請延押,北院於同月28日裁定,應曉薇自同月29日起延押兩個月,而沈主席亦於29日遭裁定延押兩個月;彭振聲的部分,北院29日亦認定他涉嫌貪污、圖利罪嫌重大,有串證之虞,也被延押兩個月。
對此,非本案律師陳又新稍早接受《民視新聞網》訪問時表示,只能延押一次,換言之過兩個月之後(2025年1月)後,北檢檢察官就將正式起訴,接著北院就會召開「接押庭」,決定再審理本案的期間,有無需要繼續羈押的必要。
針對羈押理由,北院稍早說明,柯姓被告經訊問後,依目前卷證資料,除涉犯貪污治罪制條例最重本刑5年以上之罪,犯罪嫌疑重大。另依卷內事證,目前尚有共犯未到案,且有犯罪事實待偵查機關繼續偵查作為予以釐清。
北院表示,是以上開羈押原因中,關於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第3款,有事實足認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以及所犯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而有相當理由認有逃亡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等羈押原因仍繼續存在,且非以羈押之方式無法保全訴訟、證據及將來之執行,斟酌公共利益維護與被告權益保障之動態平衡,且衡量比例原則後,仍認實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替代,而有羈押之必要。是聲請人聲請延長羈押之請求,並無不合,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