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反對修《憲法訴訟法》 153名律師發起「守護憲法遊行」

發布時間:2024/11/07 12:58:15
更新時間:2024/11/07 12: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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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中心/詹詠淇報導

針對近期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等提案修正《憲法訴訟法》,第4條、第30條、第43條及第95條等案,153名律師今日共同發表聲明,直言修法後適用結果有實質癱瘓憲法法庭危險,嚴重影響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律師法》第1條第1項明確揭示「律師以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為使命」,發起人等秉此律師使命,難以坐視憲政秩序徒受此莫大戕害,亦不願任令人民《憲法》上權利保障機制失靈及國家機關間權力分際失據時無從決斷的憲政危機發生,共同發起11月16日律師守護憲法遊行。

快新聞/反對修《憲法訴訟法》 153名律師發起「守護憲法遊行」
153名律師發起「守護憲法遊行」,反對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等修《憲法訴訟法》。(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153名律師今日共同發表聲明,藍委翁曉玲等提案擬修正《憲法訴訟法》第4條,將現行以實際「現有總額」計算大法官人數規定,修正為以「憲法增修條文法定總額15人」方式計算,併擬同時修正同法第30條及第43條以提高憲法法庭作成判決及暫時處分同意門檻,由原先過半數同意門檻,提高為現有總額三分之二同意始能作成判決或暫時處分裁定。

聲明直言,法案修正後將導致憲法法庭毫無例外地均需有10位大法官以上參與評議始能作成憲法裁判,倘若大法官人數因故未能達於上開門檻時,依修正版本意旨,大法官將無法作成任何憲法裁判。

而提高作成憲法裁判議決門檻修正,更在修法草案對於「現有總額」的設計下,無論參與評議大法官人數多寡,均需有10位以上大法官同意始能作成,議決門檻為我國法制史上新高,也明顯將造成比憲法訴訟法2019年修法前,憲法裁判難以形成更加窘迫的困境。

綜觀上揭修正案影響,聲明寫到,不難發現修正案的真意並非在精進憲法訴訟法制,而是意在破壞憲法法庭的有效運作,且將實質造成憲法法庭癱瘓,如此一來,將使憲法適用上有疑義時將無從解決,憲法法庭保障人民基本權及維持機關間權力分立分際憲法誡命亦將形同具文。

聲明指出,長久以來我國司法院大法官所作成憲法解釋,多數攸關人民基本權利保障,如釋字748號保障相同性別婚姻自由、釋字807號保障女性勞工夜間工作免受差別待遇、111年憲判字第4號保障原住民身分認同權及平等權、111年憲判字第13號保障人民資訊隱私權等,在在彰顯憲法法庭除了裁斷憲政機關間權限爭議憲法作用,更是人民基本權利的守護者,對於人民權利保障具有重要且不可或缺地位。

我國釋憲實務從原先《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演進至現今《憲法訴訟法》,程序上納入公開審理制度,並由限於抽象法規審查推進至各級法院具體裁判審查,也新增揭露主筆大法官、健全專家諮詢制度等變革。聲明表示,均見我國釋憲實務穩健、務實、漸進足跡,我國民主自由憲政秩序之所以欣欣向榮,無非是仰賴朝野法曹們代際傳承,不斷落實、累積、捍衛的成果,於律師使命的要求下,自無任令其傾頹乃至墮落餘地。

鑑於法案協商冷凍期11月18日屆至,期限後立法院隨時可強行表決。聲明指出,發起人等因見憲政秩序有陷於癱瘓、崩解危險,本於律師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使命,發起11月16日律師守護憲法遊行活動號召律師同道,於此民主發展憲法時刻,共同挺身而出,向朝野立法委員堅定呼籲,立法院應恪守憲法秩序及誡命,服膺憲法忠誠義務,撤回行將癱瘓釋憲機關《憲法訴訟法》第4條、第30條、第43條及第95條修正草案,以避免憲政秩序蒙受危難。

「自由民主憲政是我們共同的信仰」,聲明強調,任何癱瘓、破棄憲政秩序或為悖離憲法價值作為,本於律師使命,都將毫不保留地出面嚴正譴責、抵制及反抗。我國民主運動歷程艱辛,無論面臨到怎樣的困難,律師從未缺席亦絕不退縮,對於信仰的價值,不分世代,都願全力守護。

聲明寫到,因此,他們將在11月16日穿上律師袍走上街頭,象徵著律師不只是在法庭上守護憲法,當憲政制度遭受危機的時候,律師們會團結一致,「走到這塊土地需要我們的地方,共同守護憲法,守護法自由民主法治」。號召所有的律師11月16日一起站出來,用行動向立委們表明守護憲政體制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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