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台中新光三越氣爆停業中 市府將辦勞動權益說明會

發布時間:2025/02/18 15:30:18
更新時間:2025/02/18 15: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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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台中新光三越13日發生氣爆意外釀多人傷亡事故而持續停業中,受影響員工及專櫃人員數千人,甚至曾傳出櫃位商為求生,已在百貨附近尋找店面,繼續服務客戶。台中市勞工局今(18)日宣布,將於20日及21日舉辦兩場勞動權益及服務資源說明會。

快新聞/台中新光三越氣爆停業中 市府將辦勞動權益說明會
台中新光三越氣爆停業中,台中市府今(18)日表示,將辦兩場勞動權益說明會。(民視新聞資料照)

台中市府勞工局表示,除已在官網設置「新光三越爆炸事件勞動權益專區」,也整合中央、地方資源,訂於20日及21日辦理2場次「新光三越爆炸事件受影響勞工勞動權益及相關服務資源說明會」,提供「勞動權益」、「就業服務與訓練」及「失業給付」等資訊。

這兩場勞動權益說明會將分別在20日下午2時於台中市府新市政大樓惠中樓9樓台中廳、21日下午2時於惠中樓401會議室辦理。

台中市勞工局指出,新光三越所屬勞工於停工期間,工資應照給;而其他櫃位的勞工因受停業影響而無法在原地點繼續工作,其雇主應將員工安置至其它適當工作,並應遵守勞動基準法調動5原則的規定。

所謂的調動5原則,是指《勞基法》第10-1條規定,應符合以下原則
1、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且不得有不當動機及目的。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2、對勞工之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
3、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任。
4、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5、考量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

勞工局還提醒,市府將依勞工需求提供一站式就業服務,並規劃百貨零售等專案徵才活動及提供轉職職業訓練。若雇主對勞方終止勞動契約,雇主應依法預告、給付資遣費及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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