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剴剴案今四度開庭! 民團連署「加重刑罰」高喊:惡魔保母請予死刑
即時中心/周欣儀報導
北市一歲男童剴剴因疑遭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虐待致死,引發公憤。台北地方法院今日(19日)下午第四次開庭審理此案,民間團體發起「虐童致死應修法加重刑責」的連署活動,並號召群眾至現場聲援。中午時分,約有300名民眾聚集在捷運西門町站出口,高喊「虐童致死,唯一死刑」,並舉著「惡魔保母請予死刑」標語要求政府嚴懲施虐者。警方事前已掌握相關情資,派出約15名警力在場維持秩序,確保現場安全。

發起連署的民間團體指出,「剴剴案」凸顯了台灣在兒童保護機制上的漏洞與執法不力。台灣雖於2016年簽署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承諾保障兒童的生命權、生存權與發展權,然而,若缺乏有效的執行機制與社會監督,類似悲劇仍可能反覆發生。
韓國的「鄭仁案」曾引發社會對兒童保護體系的深刻反思,最終促成韓國政府加強對虐童案件的法律規範,並建立更嚴密的跨機關合作機制,以確保對受虐兒童的即時保護。韓國的經驗顯示,唯有強化法制與社會責任,才能有效遏止虐童悲劇的發生。台灣應借鏡韓國的改革模式,強化兒童保護機制,確保每個孩子都能在安全的環境中成長。
為防止類似案件再度發生,連署團體提議修法增訂《刑法》271-1條「虐殺十二歲以下兒童罪」,主張考量幼童的生理脆弱性及無法自我防衛的特性,對於以虐待方式殺害十二歲以下兒童者,應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並設置「不得假釋」條款,以確保正義得以伸張,杜絕未來可能的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