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視論壇〉呂秋遠-剴剴案:真相待揭
文/呂秋遠
今天剴剴案的重心,在於由兩名被告擔任證人。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共同被告可以互相當證人。在法院審理時,被告可以說謊,但是證人不能說謊。因此,早上由劉若琳當證人,下午則是劉彩萱。他們的證詞,不僅避重就輕,而且完全不合情理。

1.關於孩子撞頭:
劉若琳說,剴剴會自己撞頭,常跌倒。她至少看過三次。包括自己扶牆壁撞牆、坐著自己撞牆、自己站著也會去撞牆。
2.關於三字經:
劉彩萱說,剴剴第一天來就會罵三字經,她制止他以後,他就開始會自摔,還會撞頭,時間不一定,無時無刻都會自己這麼做。劉若琳也模仿小孩不清楚的聲音,她認為是三字經。
3.關於收驚:
劉彩萱有帶剴剴去收驚,因為她覺得剴剴眼神不對,一直自撞,才會帶他去宮廟。
4.關於綑綁:
劉若琳看過一次,劉彩萱本來在忙,請她幫忙看小孩,但是她在廚房。突然聽到「碰」的一聲,就看到浴室裡剴剴的手腳都被綁,澡盆翻倒,他就在地上哭。她不知道為什麼劉彩萱要綁他,其他小孩也不會被綁。
劉彩萱則是說,剴剴會抓自己頭髮,也會用力跺腳,為了保護他才綁他。她也承認,曾經用水果套袋、毛巾、塑膠袋套住剴剴的頭,因為不希望他自己去撞頭。後來把他綁在椅子上,也是為了怕他傷害自己。
5.關於罰站:
劉彩萱說,她只是要求剴剴,「如果要哭,就去站在那邊冷靜」,往後剴剴就自動自發去那邊站。剛開始只會讓他站十分鐘,就會去安撫他。之後效果不好,就讓他一直站。因為常常站在那裡,所以雙腳水腫,她也知道。
6.關於剴剴的行為:
劉彩萱說,剴剴會罵髒話、自摔自撞、不願意吃飯、會噴飯或是含飯,睡眠狀況不好,還會拉其他小孩的耳朵,她早就覺得他很難帶。
7.關於死小孩:
劉若琳說,因為劉彩萱都叫他死小孩,所以她就跟著叫。至於真的想一巴掌轟死他,那是閒聊、胡說八道的話。雖然劉彩萱曾說,「不然我怕我會失手打暈他」但她只看過劉彩萱打剴剴的肩膀。
8.關於受傷:
劉彩萱說,頭部撞傷有通報社工,不是故意的,是剴剴自己摔的。脖子的傷害,是劉若琳不小心刮到的。牙齒脫落,都是因為剴剴自己磨牙才會這樣。
9.關於在廁所吃飯:
劉彩萱說,因為剴剴的口腔有很多傷口,吃東西容易吐,所以在廁所餵飯,比較容易清理。
10.剴剴會罵三字經,根據這對姊妹的說法,一歲的孩子會罵五字經。
一歲的小孩會罵三字經?會自動自發去罰站?會自己撞頭?關於這對姊妹的證詞,看到的人應該都只能無言以對。如果做了這麼殘忍的事情,還不願意認罪,不處以最重之刑,真的難以服眾。
到目前為止,他們還只是想把所有的問題都推給剴剴不好帶,自己傷害自己。既然如此,我們就繼續觀察,5月13日,他們會得到什麼樣的制裁。
本文轉載自:呂秋遠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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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呂秋遠,律師
責任編輯/吳亞橙